关于申请教师资格认定人员材料公示的通知
时间:2011年05月25日 15:37 作者:管理员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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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中新人[2011] 5号文的要求,现将我院2011年申报教师资格认定的付晶等二十七位同志的申报材料予以公示。 教职工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情况和问题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有具体事实,否则不予受理。学院予以保密。 公示时间:2011年5月25日至6月1日止 公示地点:学院公告栏、校园网 受理单位:广东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办公室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行政人事部 联系电话:020-37626784、020-87211881 电子邮箱:zsuxh@163.com 中山大学新华学院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