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法学会召开第七届常务理事会会议,根据《关于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结果的通报》,对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进行了表彰。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法学会会长刘强、省法学会党组书记、专职副会长王凯华等为获奖中青年法学家颁奖。我校法学院院长王波教授获评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这是自2003年首届评选以来,我校教师首次获此称号。
陕西省法学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评选活动,经单位推荐、个人申报、资格审查、评审委员会初评、终评等程序,最终评选出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0人,第六届“陕西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提名奖11人。长期以来,学校深入践行“人才强校”战略,以高水平师资队伍建设为学校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取得了显著成效。
王波教授获此殊荣是我省法学法律界对我校法学院创立以来踔厉奋发、不断进取所取得成绩的肯定,也彰显了我校法学国家一流专业和法学一级学科在我省法学界的重要地位和影响力。法学院将坚定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信仰者、传播者和实践者,为财经领域法学研究和法治人才培养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