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二、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2014-2015年度采暖期燃煤采购项目
三、项目要求: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并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并于推广使用优质煤的通知》精神,要求使用
低硫、低灰分煤(含硫低于0.8%,灰分低于10%,含水量低于10%,发热量5500千卡/千克以上)。
四、报名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煤炭经营范围,在西安市有经营场所,信誉良好;
2、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储煤场地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1000吨/天以上运输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年度公司在陕西省煤炭经销量统计及合同原件若干,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五、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年7月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六、 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
长安校区双穗苑后勤服务集团311室 常老师 电话:81556507
西安财经学院
冬季采暖用煤招标领导小组
201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