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西安财经学院

二、项目名称:西安财经学院长安校区2014-2015年度采暖期燃煤采购项目

   三、项目要求:根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并于治理燃煤烟尘污染的通知》和市环保局《并于推广使用优质煤的通知》精神,要求使用

低硫、低灰分煤(含硫低于0.8%,灰分低于10%,含水量低于10%,发热量5500千卡/千克以上)。

   四、报名要求:

1、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元,具备煤炭经营范围,在西安市有经营场所,信誉良好;

2、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储煤场地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具有1000/天以上运输能力的证明文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5、近年度公司在陕西省煤炭经销量统计及合同原件若干,并提交相应的复印件。

五、  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14729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4:30,逾期不再受理。

六、  报名地点、联系人、电话

长安校区双穗苑后勤服务集团311  常老师  电话:81556507 

 

西安财经学院

冬季采暖用煤招标领导小组

                              2014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