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关于开展2019年度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等相关工作的通知》(陕教技办〔2019〕3号)精神,结合《陕西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励办法》(陕教规范〔20175号)规定,按照工作安排,现将我校推荐申报2017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学科分类

根据国家标准《学科分类与代码》(GB/T13745-2009),参考《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4月)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申报数据代码表》的学科分类,借鉴历届评奖经验做法,适应新时代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发展需要,本届评奖的包括1.马克思主义理论;2.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3.思想政治教育;4.哲学;5.宗教学;6.语言学;7.中国文学;8.外国文学;9.艺术学;10.历史学;11.考古学;12.经济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人口学;17.民族学与文化学;18.新闻学与传播学;19.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20.教育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心理学;24.管理学;25.港澳台问题研究;26.国际问题研究;27.交叉学科。

二、奖项设置

本次评奖的奖项分为著作奖、论文奖、咨询服务报告奖、普及类成果奖;普及奖不分等级,其他奖项分设一等、二等和三等奖。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者资格:

1.申报期间人事关系在高校的教师和研究人员(包括离退休人员)均可申报。

2.在高校开展实质性研究工作的兼职人员,成果发表时署名单位标注兼职高校的,可从兼职高校申报。

3.申报者原则上应是申报成果的作者或者合作成果的第一署名人。合作成果在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情况下,可由第一署名人以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含通讯作者)申报,但获奖后正式公布名单和奖励证书中的排名仍以成果的实际署名顺序为准。合作成果未征得其他作者同意的不能申报。

4.已故作者的成果,系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首次公开出版、发表的,经法定继承人同意,其独立完成的成果,可由作者生前所在单位提请申报;其作为第一署名人的合作成果,可由其他做出主要贡献的作者申报。

5.每位申报者限申报一项成果;合作成果限一人申报,或以课题组名义申报。

(三)推荐成果条件

1.推荐成果起止时间:201411日至20181231日。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以被有关部门采纳的时间为准。

2.多卷本研究著作以最后一卷出版的时间为准,在符合上述申报时限的情况下做整体申报。

3.丛书不能作为一项研究成果整体申报,只能以其中独立完整的著作单独申报。

4.个人学术文集(含论文集),在本届评奖申报时限内公开出版且首次发表内容不低于50%的,可作为著作类成果申报;多人撰写的论文集只能由论文作者以单篇申报。

5.围绕一个专题、以个人或课题组名义发表于同一刊物同一标题的系列论文,可作为论文类成果整体申报。但围绕一个专题、发表时标题各不相同的系列论文,不能做整体申报,只能选择其中的单篇论文申报。

6.咨询服务报告类成果,须提交实际应用部门(区县以上党政机关、厅局级以上事业单位、大中型以上企业等)采纳或应用证明以及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

7.普及类成果奖申报成果形式为著作,须提交关于成果效果和社会影响方面的佐证材料,包括图书发行量、书评、相关新闻报道、受众反响等。

8.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翻译;以少数民族语言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摘要。

9.以外文公开出版的著作,申报时应有主要章节的中文翻译;以外文公开发表的论文,申报时应附有主要内容的中文摘要。

10.下列成果的申请不予受理:

1)违反学术规范或者著作权存在争议的成果;

2)教材、教辅、文学艺术创作类作品;

3)咨询服务报告类涉及国家秘密或不能提交实际应用部门证明材料的成果;论文类无公开引用、评价等证明材料的成果;

4不属于本奖励范围和时限的;

5已获国家、省(部)级和厅局(地市)级奖励的;

6电子出版物。

四、申报材料

2019年陕西高校人文社科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分为网络申报和纸质材料报送两个部分,要求如下:

(一)网络申报。

各申报20192111724时期间,登陆“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http://kygl.sneducloud.com)”,完成网络申报工作网络申报未开通前请先填写word),申报账号请于211日后联系科研处综合管理科

(二)纸质材料。

1.申报材料包括:《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见附件1)、申报成果和相关证明材料,所有材料一式三份。

2.著作类成果须提供样书三份(不再退回);论文类成果须提供原件一份,原件经教育厅审核后可退回;咨询报告类成果须提供全文三份。

3.每项成果需提供引用、评价、应用证明等附件材料。请将论文类成果刊物封面、目录、版权页和全文的复印件附在《推荐书》后;研究报告类成果需提供采纳证明。

4.附件材料请参考附件234的格式分别准备相应材料。

5.申报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规范,裁剪整齐(A4纸幅面)。

6.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推荐书》份数一致,统一附在《推荐书》后;纸质材料与网络申报材料一致。

7.所有材料请勿装订,装订要求另行通知。

8.二级单位要对其推荐的成果进行初审。审核内容包括:(1)申报资格是否符合规定;(2)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著作权是否存在争议,有无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3)引用的事实和数据是否准确,表达是否规范。申报成果需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学院学术道德自律承诺书》一份(在科研处网站“学风建设”专栏下载),经主管领导签字盖章。

9.为保证申报材料质量,杜绝浪费,请在正式申报材料提交前先持一份完整材料来科研处进行形式审核。

五、申报时间

由于此次报奖时间紧迫,考虑到我处后续进行材料审核、装订工作、校内公示和学术委员会审议时间,申报截止时间至2019218日,逾期恕不受理。为使申报工作有序进行,请申报者按时报送材料。

本次人文社科奖获得一等奖、二等奖的成果具有教育部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的推荐资格,请各申报人高度重视,积极准备。

未尽事宜请与科研处综合管理科联系。

联系邮箱:kyc@mail.xaufe.edu.cn

联系电话:81556180

联 系 人:李凯锋、邓雪鹏、李  

 

附件1:2019年度陕西高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doc

附件2:附件材料——论文类.doc

附件3:附件材料——研究报告类.doc

附件4:附件材料——著作类.doc

 

                                科研处

                               2019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