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学院(部):
12月4日,我国将迎来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和第七个宪法宣传周,今年也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施行42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弘扬宪法精神,我校将举行“12.4国家宪法日”宣传系列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二、活动时间
2024年12月4日(周三)14:30
三、活动地点
长安校区大学生活动中心一楼报告厅
四、参与人员
校党委副书记强林飞,副校长史卫民,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宣传部、学工部、团委、研究生院、保卫处、法学院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各学院党委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团委书记,学生代表(各学院组织学生15名)
五、注意事项
请全体参会人员提前10分钟到场,按时参加活动。
党委办公室 校长办公室 法学院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