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

根据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4年全省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305号)《关于开展2024年省属高等学校工程技术系列和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函〔2024〕306号)及相关系列省上文件,结合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现将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已取得高等学校教师资格,从事高等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任教师、专职辅导员,可申报参加高等学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

在工程技术一线岗位,从事工程技术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评审。在实验技术一线岗位,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管理等相关专业工作,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水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的高等学校在职在岗实验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实验技术系列职称评审。

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设置范围内、具备相应系列职称晋升条件的在职在岗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申报参加其他系列职称评审。

今年内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二、基本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操守。

申报人员近五年个人年度考核(师德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其中申报高级职务者任现职期间,须有一次师德年度考核优秀或年度考核优秀。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五年师德年度考核或年度考核不合格(不称职)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二)继续教育的要求

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关于深化高等学校教师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青年教师(截至申报当年12月31日未满40周岁)申请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有一年辅导员、班主任、班级导师等学生工作经历,或支教、扶贫、参加孔子学院及国际组织援外交流、校内外挂职等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在《评审表》或《认定表》“系、教研室对申报人的评价”中明确承担的相关内容。

2.申报教师系列人员,讲师须提供累计3个月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副教授、教授须提供6个月以上的继续教育学习证明材料,由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统一审核认定。

3.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从2020年(含)以来,每人每年完成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80学时,其中公需课24学时,专业课56学时。

(三)申请转评职称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拟转评岗位工作满1年,并符合拟转评专业技术职称的任职条件。转换系列满1年方可申请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

三、相关问题说明

(一)学院或部门推荐评审

学院或部门按照学校文件要求进行基层单位推荐评审。

1.思政系列(辅导员)从所在学院申报,学工部负责组织评审推荐工作。

2.行政管理部门中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从本人教学关系归属学院(部)申报、评审推荐。

3.非教师系列参评人员由所在部门推荐。

(二)申报材料审核、量化赋分要求

1.按照《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2024年修订)》(西财大人发〔2024〕12号)文件规定,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进行量化赋分。量化赋分依据《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2024年修订)》(西财大人发〔2024〕12号)以及科研处、教务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文件执行。

2.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按照工作时间安排进行思想政治表现、教学工作量和教学、科研成果审核并进行量化赋分(相关表格见附件3,转换系列和博士认定讲师不参加量化赋分)。

3.申报人员思想政治表现及基本教学内容量化赋分由学院或部门负责;

4.申报高校教师系列人员教学要求提供:①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材料;②主持并完成校级以上范围内实际推广应用良好的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成果;③公共服务业绩成果。以上认定材料由学院(部)负责提供。

5.本科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教务处负责。

6.研究生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研究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研究生院负责。

7.科研成果审核量化赋分由科研处负责。

8.学工部、高教研究所、中国(西安)丝路研究院立项的教改、科研项目,审核量化赋分由立项部门负责。

9.单项加减量化赋分由人事处负责。

10.审核量化赋分项目须提供原始支撑材料,成果和项目须为任现职以来至2024年10月31日前取得。

(1)科研类业绩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的论文、论著须提供发表期刊或出版著作的原件,论文成果同时提供中国知网或外文论文数据库下载电子版打印件,各类复印件、清样、打印稿、稿件录用或出版通知等不能作为评审成果使用。科研项目须提供立项文件、结项文件,横向科研项目还须提供财务处出具的到款凭证等材料。

2021年12月31日及以前发表的SCI 检索论文、权威期刊目录论文,执行西财大研发〔2019〕2号、西财大研发〔2019〕12号文件,即SCI 检索论文执行发表当年的JCR检索分区标准、权威期刊认定执行权威期刊目录(2019 版);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10日发表的SCI 检索论文、权威期刊目录论文,执行西财大研发〔2021〕10 号、西财大研发〔2021〕11 号文件,即SCI检索论文执行发表当年的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检索分区标准、权威期刊认定执行权威期刊目录(2021版)。2024年3月11日及以后发表的论文,执行西财大研发〔2024〕1号文件。被教育部、科技部、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主管部门等部门以及学校发布的学术不端文件通报的论文,不予认定。在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发布的国际预警期刊名单上发表的论文,自名单发布当年起处于预警期均不予认定。在学校发布的预警清单期刊上发表的论文,自学校预警期刊清单发布当年及以后年度不予认定。

2)教学类业绩要求。职称评审中所有教学类材料需统一登录教学业绩申报系统(网址:/xaufe/mu_my/jxyjdjxt/index)进行线上填报,审核赋分以教学业绩系统显示的材料为准。业绩系统填报需由项目主持人填写。

11.思想政治表现赋分。教师系列由学院(部)依据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教师年度师德考核平均成绩赋分教师系列由部门党支部依据《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量化赋分办法(2024年修订)对其任现职以来的“思想政治表现”评价赋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诚信承诺书

所有参评人员须签署《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诚信承诺书》(简称“诚信承诺书”)。

(四)简况表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须同时填写《西安财经大学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情况简表(2024版)》(简称“简况表”)。

(五)职称管理系统填报

1.在完成教学工作量审核、教学、科研成果等审核量化后,人事处发放网报帐号,申报人登录“陕西省教育厅职称管理系统”(以下简称“职称系统”)进行信息化评审填报,系统入口域名地址为zcps.sneducloud.com,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见附件4申报人员上传材料须清晰。博士认定讲师不进入系统填报。

2.申报非教师系列人员,还应根据相应系列职称评审文件安排,同时登录“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进行注册,按照提示及要求录入基本信息、学历信息,并上传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学校评审通过后将通过人员推荐上报至相应评审机构。

(六)评审表

根据参评人员录入的基本信息,学历信息等,职称系统会自动生成《教师系列评审表》;《非教师系列评审表》在附件里下载。申报人员将《评审表》、简况表和诚信承诺书送人事处审核。

《评审表》经人事处审核无误后,申报人员打印一式二份经相关部门审核盖章后“学院(部)推荐意见”在学院(部)评审推荐后再签署意见并盖章),扫描上传并在“职称系统”中提交参评材料。

(七)认定表

符合博士认定讲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按学校要求填写《认定表》和诚信承诺书。

(八)关于述职答辩

1.依据文件规定,各单位评审推荐小组组织本单位资格审核通过人员进行述职答辩,对其思想政治表现、师德表现、教育教学水平、工作业绩等方面充分评议后评审推荐。

2.经学院(部)评审推荐上报的教师系列教授、副教授申报人员和部门推荐上报的非教师系列高级职务申报人员,在校学科评议组会议中述职答辩;非教师系列中级职务申报人员述职。

(九)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

职称评审工作相关文件在人事处网站下载查看(/xaufe/mu_renshi/index/tzgg1/22.htm)。

四、评审材料报送要求

系统填报无误且所有材料经审核后,参评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师资科。评审材料袋的封面式样见附件5。

(一)申报高级职务评审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1号材料袋:《评审表》一式2份,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申报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人员须在申报资格后括注“破格”字样,并提供单行申请材料。

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复印件;(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高校教师资格证书(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年度考核优秀(文件复印件);(7)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8)简况表;(9)诚信承诺书。

2号材料袋:论文、论著材料

申报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3篇(本)代表作及每篇(本)500字简介,申报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须提供2篇(本)代表作及每篇(本)500字简介。代表作须封面右上角用标签纸依次标注代表作顺序及作者姓名。

3号材料袋: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学院提供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思想政治教育较好融入教学过程材料;其他教育教学业绩成果;公共服务业绩成果材料)

科研项目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研究报告、横向科研项目研究经费到款凭证等。

科研项目、成果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填写顺序整理归并。

学院提供的相关业绩成果材料包括学院认定材料和相关支撑材料。

4号材料袋:量化赋分表及其支撑材料及符合评审条件的其它参评材料。

(二)申报中级职务评审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1.《评审表》一式2份和资质类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科研成果、获奖材料、量化赋分表及其他支撑材料。

2.资质类材料,内容顺序依次为:(1)资质文件目录;(2)身份证;(3)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4)教师资格证书或岗前培训合格证(限教师系列);(5)批准机关签发的现任职称资格批文或证书;(6)继续教育证书或证明;(7)诚信承诺书。

3.科研项目成果类材料,包括立项文件、结项文件、研究报告、获奖证书。

4.论文、科研项目、获奖材料按照《评审表》项目顺序整理归并。

(三)博士认定讲师人员评审材料要求:

1.《认定表》一式两份

2.资质类材料:

1)诚信承诺书

2)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

3)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评审时间安排

时间

工作任务

9月27(星期)

安排2024年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

9月29-30日(星期日-星期)

人事处对年度职称评审事项进行辅导;个人申报,所在部门初审,并向人事处报送《西安财经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部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小组名单(附件1)(纸质版及电子版)。

10月8-12日(星期六)

申报人员所在部门、教务处、科研处、研究生院等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进行审核量化赋分;人事处审核并发放网报账号,个人职称评审系统填报。

10月14日(星期一)

学院、部门将《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附件2-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非教师系列)》(附件2-2)《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一览表》(附件2-3)(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人事处师资科。

10月15-10月21日(星期一)

申报人员将参评材料报送人事处核收。

10月22日-10月25日(星期五)

人事处整理相关材料。

10月28-11月1日(星期五)

资格审核结果公示,申报材料网上公示。

11月4日(星期一)

召开校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审定相关事宜。

11月5-12日(星期二)

学院(部)评审推荐小组对资格审核通过、材料公示无异议的教师系列申报人员按照规定比例进行评审、公示,并向人事处报送推荐结果。

11月13-15日(星期五)

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学校学科组会议材料。

11月16日(星期六)

学科组评审。申报人员分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主要包括教学科研成果汇报,每人5-8分钟(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按学校规定比例进行评审推荐。

11月16日-11月22日(星期五)

学科组评审结果公示。

人事处整理材料,准备召开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会议材料。

11月25日(星期一)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1月25-29日(星期五)

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

12月3日(星期二)

评审结果报校长办公会审定。

12月4日(星期三)

                                                                                                                                                             非教师系列整理材料,委托评审。

六、评审费用

中级职务:200元(博士认定讲师不收取评审费);高级职务:400元。

七、有关纪律和工作要求

1.根据中省及学校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把教师师德表现情况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必备条件以及重点考察内容和重要依据,并严格执行“师德一票否决制”。

2.个人申报和部门推荐时,要坚守诚信原则。个人如实填报业绩,真实反映成果贡献,各部门要健全材料公示制度。

3.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职称申报、审核及评审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

4.学校坚持公开、监督、申诉的政策,即评审办法公开、个人提交的评审材料公开、评审结果公开,接受教职工监督及申诉。学校职称评审工作监督机构全程监督,教职工校内申诉处理委员会为申诉受理机构。

5.为了方便开展工作,请参加职称评审申报人员加入2024年校内职称评审QQ群(200098904)。

联系人:王老师  钱老师  

联系电话:81556137

附件:

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表(教师系列、非教师系列)及评审推荐小组成员名单;

2-1.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教师系列);

2-2.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申报情况一览表(非教师系列);

2-3.博士认定专业技术职务(转换系列)申报一览表

3.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相关表格;

4.职称评审电子化材料要求;

5.材料袋封面式样。


  西安财经大学

     2024年9月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