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为贯彻落实近期学校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部署,做好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治工作,现要求各学院(部)自即日起至7月10日,对本部门所属实验室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部)学校《实验室安全责任书》的要求,严格落实学院院长对实验室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院长要对实验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灾害事故等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认真安排布置,确保责任到人,不留安全管理的真空地带。

2.各学院(部)在7月10日前要对所属实验室展一次全面安全隐患排查,检查范围包括各类教学实验室实验实训基地、实验研究场所及实验用品仓库等

3.本次安全检查重点包括:实验室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设备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实验室房屋和基础设施等的安全隐患排查。

4.检查实验室安全使用情况。实验室门前要设置实验室安全信息牌,明确实验室安全责任人及联系电话等信息;实验室内要张贴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实验室安全注意事项及要求,严禁在实验室内吸烟、烹饪、用餐,任何人员不得在实验室从事与实验教学、科学研究无关的活动。

5.检查实验室节能管理情况。加强实验室日常管理实验室使用结束后,要及时仪器设备、关门、关窗、关水、关电。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在下班后抽查“人走断电”的执行情况。

6.学校放假期间原则上不开放教学实验室,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须报实验室管理处备案。

7.学校放假期间,实验室各种电器设备必须关闭电源,防范安全事故。若存在需要长期供电的设备(服务器等),必须建立安全值班制度,落实设备运行安全监管责任。

8.各学院(部)要加强实验安全教育宣传,对实验室管理人员和在校师生开展安全教育,对规范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进行培训,共营造实验室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

学院(部)要本次检查中发现的实验室安全风险隐患立即整改,并于7月10日前将检查和整改情况报实验室管理处(格式见附件)。学校将于7月10日至15日对全校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

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81556607。

附件:实验室安全隐患检查和整改情况反馈表

 

                                         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