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下简称《条例》),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按照《条例》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扎实做好党员管理,完善党员数据信息化建设,保证党员数据准确、全面、规范,避免出现信息采集不准和遗漏情况,促进基层党组织及时准确掌握本单位党员信息,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现开展全校党员数据信息核对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工作阶段
(一)2019年3月18日至2019年3月22日为自查阶段,核查内容:
1.本单位党员应有人数及“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中实际人数(注:应有人数为组织关系隶属本党组织的所有人数,包括组织关系挂靠等;实际人数为应有人数+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尚未转出、省内转接未完结);
2.库中已录入党员的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入党时间、转正时间等信息;
3.核查本次聘岗、新入职人员的组织关系;
4.对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进行全覆盖摸查;
5.组织关系挂靠或留校人员的手续是否完备、齐全。
(二)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28日为补录汇总阶段,补录汇总内容:
1.根据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将党员信息补录完整;
2.建立2018届毕业生组织关系遗留问题台账;
3.将核查结果及相关表格汇总上报党委组织部。
二、工作流程
(一)导出数据,编制表格
从党员信息系统导出党员数据,编制EXCEL表格遴选核实信息项目。
(二)布置任务,核对信息
以党支部为单位全面仔细核对党员信息,支部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组织核对工作,将错误信息汇总登记。
(三)修改数据,补全信息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安排专人指导各党支部修改数据,补全信息。
新发展党员(2017年下半年以来所有新发展党员)不能直接在“党员信息维护”中补录,要按照新发展党员流程入库,在系统中按照“入党申请人信息维护”→“党员信息维护”的顺序依次补录。转正的党员在“党员信息维护”中及时更新信息,填入转为正式党员日期。
(四)仔细审核,上报数据
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对已经录入的数据进行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导出数据,汇总党员信息表(附件二,A3纸打印)完成上报工作。
(五)对2018届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办结工作说明
1.省内组织关系转接
从2018年开始,毕业生党员组织关系全省范围内转接一律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电子化转接。目前,大多数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已经顺利办理完结,但由于各种原因,目前系统中仍有部分毕业生党员的组织关系处于未办结状态,请各二级学院系统管理员及支部书记每天至少登录一次系统,查看并及时处理属于本学院职责范围内的待办工作,告知学生办理进度,指导并督促学生进行下一步办理,力求加快整体办理进度。(注:如果只停留在支部未接收,请让毕业生党员联系所在支部的上一级党组织进行接收。)
2.省外组织关系转接
对于党员组织关系转向外省或者省内开具介绍信的,按照最新要求:
(1)对已收到回执的必须通过《全国党员管理信息系统》在网上进行电子化转接,转接类型选择“全国直接转接”(系统介绍信中备注注明:学生毕业或工作调动,转向外省,回执已收到),介绍信去向填写到具体所去党支部,由工委办结;
(2)对未收到回执但已发起转接的毕业生党员进行梳理并造册登记(附件三),及时联系这类毕业生党员确定其关系是否已经接收,接收者请尽快将回执或组织关系证明(附件四)邮寄回所在学院,未接收的问清楚原因在附件三中填写清楚;
(3)对未收到回执目前仍然在系统中的毕业生党员暂不做处理并在附件二中的备注说明即可;
三、相关要求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定可行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确定方法步骤,严格时间节点,以严谨细致、认真负责的态度,按要求确保各项数据真实、完整、准确、可靠。
(二)为确保数据核对效率和质量,各级党组织书记作为第一责任人要统筹安排,指派专人组织审核,各支部书记负责核实工作的具体实施,做到分级负责,层层落实,以党支部为单位开展本单位党员信息收集、清查、核对、补录及处理工作。所有提交数据、表格必须经负责人审核,确保信息客观准确、真实有效、无一遗漏。
(三)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于3月29日前将附件一、二、三纸质版(签字盖章)报送行政楼B210办公室,附件二、三的电子版发送至组织部邮箱。
电子邮箱:zzb@mail.xaufe.edu.cn
联系人:葛霖杉
联系电话:81556047
附件一:xxxx党委关于核查“全国党员管理系统”的情况说明.docx
附件二:xxx党委2019年3月党员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三:党组织关系回执未接受但系统已转出人员信息台账.xlsx
附件四:党组织关系证明.docx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