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按照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关于省属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综合研判工作的通知》(陕教工组【2019】29号),现将我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201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暨综合研判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研判时间

2019年3月20日(周三)上午9:30

二、参加考核大会人员范围

校党委委员、纪委委员、学术委员会委员、工会委员、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正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两委委员、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主要负责人。

三、参加谈话调研人员范围

校党政班子成员;各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学生处)、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四、考核研判地点

1.考核测评大会地点:长安校区二楼报告厅

2.个别谈话地点:

1)行政楼B座228办公室:校党政班子成员。

2)行政楼B座223办公室: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纪委监察处、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统战部、学工部(学生处)、工会、教务处、研究生院、科研处、发展规划处、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等党政部门主要负责人。

3)行政楼B座206办公室:二级学院党政主要负责人。

4)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正高职称专业技术人员代表。

五、工作要求

1.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通知本单位参会人员按时参会。

2.请参会人员于9:00前签到入场,按照工作人员引导在指定位置就坐,阅读会议材料,并将手机关闭或调整到静音状态。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党委组织部

2019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