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陕西省公办本科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工作的通知》(陕教师办〔2019〕2号),学校现开展2019年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和一般国内访问学者人选的选拔和推荐工作。
各学院(部)要重视该项工作,将有较强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有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骨干教师选拔推荐到国内重点高校进行访问研修。国内访问学者经历将作为教师职称晋升和岗位聘任的条件之一(重点支持省外学习)。
相关要求如下:
一、选派条件:在我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45岁以下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或者是40岁以下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的讲师。
二、推荐名额和资助方式:各学院(部)推荐1人(经济学院、管理学院、商学院、统计学院可推荐2人),青年骨干教师项目教育部每人每学年资助8000元学费,一般国内访问学者项目由我校自行资助,资助标准为8000元/人。申请作为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必须选择带“*”的导师,才能享受教育部提供的经费资助。
三、被推荐者填写《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带照片)和《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访问院校及导师的相关信息请登陆教育部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主页http://www.train.whu.edu.cn查询和下载。
四、被推荐者应提前与所访问院校的导师联系,征得导师同意。所选专业应为省部级以上重点学科。
请各学院(部)于2019年4月11日17:00前将推荐人的《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一式三份)(含电子版)和《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报人事处(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养科,逾期不再受理。
五、访学要求
1.访学教师在访学期间,应在导师指导下,以参加科研工作为主,同时,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参加编写教材或其他教学辅助工作等。
2.访学教师报到后,应在导师指导下,尽快制订个人工作计划,并切实按照计划完成访学任务。
3.访学教师在访学期间需以“西安财经大学”名义发表我校认定的核心学术论文一篇。
4.访学教师在校访问期间应遵守学校相关的规章制度,参加访学学院(所、中心)的政治学习和教学、科研活动。对工作不努力、违反校纪、校规,情节严重,或因其他原因不宜继续做访问学者的教师,学校取消其访问学者资格。
5.访学期间,访学教师需在访问学校完成课程进修学习,需系统学习二门课程并取得《课程进修成绩单》。
6.进修结束一个月内,访学教师需在所在学院开展专题讲座或报告一次。
六、考核
完成访学任务后,访学教师需提供《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证书》、《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课程进修成绩单》及个人学习总结、取得的成果等材料。
联系人:人事处教师培养科 杨冬 王宁
联系电话:029-81556140
附件一: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doc
附件二: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xls
人事处 教师发展中心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