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明德门小区东区19#、32#、33#楼原住户均有学校统一办理的房产证。因住房调整,原住户均已搬离,但房屋使用与产权证不符等问题给原住户生活带来诸多不便。

2016年初,按照校党委会会议、院长办公会指示精神,后勤管理处通过与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多次沟通协调,取得了其主管业务部门的支持与理解。通过不断努力,2018年5月,西安市住房保障与房屋管理局审核批准我校房产过户申请。之后,后勤管理处开展了代理公司招标等一系列相关工作,现已完成65套住房的房产过户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过户明细.xlsx

 

 

后勤管理处

2019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