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西安财经大学校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校徽发放:
各部门按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即日起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318校办综合科登记领取本部门校徽。
二、学生校徽发放:
研究生校徽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发放;
本科生校徽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发放。
联系人:校长办公室 李老师 81556106
教务处 白老师 81556126
研究生院 吕老师 81556638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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