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部门、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西安财经大学校徽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教职工校徽发放:

各部门按本部门实际情况安排专人即日起到长安校区行政楼B318校办综合科登记领取本部门校徽。

二、学生校徽发放:

研究生校徽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发放;

本科生校徽由教务处统一组织发放。

 

联系人:校长办公室  李老师   81556106

       教务处     白老师   81556126

研究生院    吕老师   81556638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