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我校学术委员会实行任期制,目前任期已满。根据《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拟对校学术委员会进行换届,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席位分配
我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实行定额席位制,根据学科、专业构成情况组成。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党委会审定通过,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席位分配如下:
1、各学院(教学部)不担任党政领导职务的专任教授14名,由各学院(教学部)选举产生
序号 |
单位名称 |
席位 |
1 |
经济学院 |
2 |
2 |
管理学院 |
1 |
3 |
商学院 |
2 |
4 |
统计学院 |
2 |
5 |
信息学院 |
1 |
6 |
法学院 |
1 |
7 |
文学院 |
1 |
8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9 |
外国语学院 |
1 |
10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11 |
体育教学部 |
1 |
2、有硕士授权学院的主要负责人7名,由各学院选举产生
序号 |
单位名称 |
席位 |
1 |
经济学院 |
1 |
2 |
管理学院 |
1 |
3 |
商学院 |
1 |
4 |
统计学院 |
1 |
5 |
法学院 |
1 |
6 |
公共管理学院 |
1 |
7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二、工作要求
1、各有关单位应按照《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自下而上的民主推荐、公开公正的遴选等方式产生候选人,由民主选举程序确定。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应充分反映基层学术组织和广大教师的意见。
2、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青年人选。
3、各有关单位必须严格按照定额席位推荐人选。
4、有关单位于2019年4月17日前,将《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委员推荐表》一式二份,经单位主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xkb@mail.xaufe.edu.cn。
三、各学术分委员会换届工作
各有关单位根据各自学术分委员会章程,对学术分委员会进行换届,并将换届结果报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备案。
联系人:刘昆
联系电话:81556638
附件:学术委员推荐表.doc
西安财经大学学术委员会秘书处
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