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大党办发〔2019〕3号    

   

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落实中省纪委对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的部署要求,经4月11日校党委会研究决定,对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包括领导小组、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小组等)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调整清理校纪委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  

1.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只参与西安财经大学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有关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其他全部议事协调机构;退出后,原则上不再参与其他任何议事协调机构。今后凡新增的需要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须事先征求校纪委、纪检监察部门的意见并商得一致。  

2.纪委、纪检监察部门退出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后,不再以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单位的名义参加该议事协调机构组织的会议和活动,不再签署与该议事协调机构有关的文件、会议纪要等,不再参与职能部门组织的联合检查活动。  

3.在阶段性和专项工作中,上级要求纪委、纪检监察部门必须参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或者是学校党委、行政、纪委根据工作需要指定纪检监察部门参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纪检监察部门根据规定参与,且在该阶段性和专项工作完成后自动退出。  

二、做好工作对接,确保学校工作有序开展  

1.纪委、纪检监察部门退出议事协调机构后,有关议事协调机构的牵头或主办单位应尽快调整机构的组成单位(或人员),确保机构正常运行。  

2.纪委、纪检监察部门交还给主责部门的上述工作事项,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和监管职责,负责安排人员、落实责任、及时跟进,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特此通知

   

党委办公室  

2019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