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小寨东路131、65号院经济适用房建设进展顺利,工程项目已全部封顶。为了保证经济适用房工程建设进度,我校经济适用房售房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对未办理住房贷款的住户,收缴第三次购房款。具体交款事宜如下:
1、本次交款额为:2300元/㎡×建筑面积×30﹪。
2、交款时间、地点:
3月10日在职人员交款。
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地点:长安校区计划财务处财务大厅
3月11日离退休人员交款。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地点:雁塔校区计划财务处财务大厅
3、交款时用银联卡划卡交费(不收现金),各银行银联卡均可办理,不收手续费。
4、望各部门、各购房户相互转告,请在规定时间内交清房款。未交者,按有关规定办理。
西安财经学院
经济适用房售房办公室
2010年3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