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财党字[2010]6

 

关于印发《西安财经学院20102012聘期

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部门:

   《西安财经学院20102012聘期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经2010112党委会审议批准,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中共西安财经学院委员会

                   西         

                     2010年1月14

 

主题词岗位  聘用  绩效  工资  实施  方案

抄送:校党委委员,档(2)。     2010年1月15印发

打印:李绒                    校对:王强                 共印50

 

 

西安财经学院20102012

聘期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为不断深化我校人事分配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全员岗位聘用制度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增强办学活力,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推进学校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在广泛征求意见、调查研究和借鉴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1、坚持深化人事分配制度改革方向,按照“按需设岗、择优聘用、事职相符、责酬一致、合同管理、严格考核”的原则,进一步推进以全员岗位聘用制为核心的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充分发挥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的调节和导向作用,合理配置人力资源,优化人员结构,促进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提高学校办学效益和整体办学水平。

2、坚持以人为本、科学发展的原则,牢固树立“教师为本”、“人才第一”的观念,大力推进人才强校工程,积极搭建和营造有利于人才发挥才干的制度和环境氛围,探索有利于教学科研团队建设和发展的管理体制机制,妥善处理学校长期发展目标与短期目标、教学与科研的关系,发挥教师比较优势,着力构建学校核心竞争力。

3、坚持学科为主导、科研为关键、教学为中心的管理理念,积极扶持重点学科、特色学科,切实保证优势学科和基础学科建设,增强学校对学科发展的调控能力,进一步加大高层次拔尖人才的培养引进力度,积极组织和培育相对稳定、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促进高等级教学科研成果产出,切实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4、坚持按劳分配与按生产要素分配、效率与公平并重的原则,适当增加经费投入,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在保证教职工收入水平普遍有所提高的前提下,使分配向教学、科研及管理岗位上承担重要责任的学科(学术)带头人、教学和管理骨干倾斜,加大为学校发展做出突出贡献、带来显著效益的个人和集体的奖励力度,促进人才队伍建设的全面协调发展。

5、坚持“两级管理、权责一致、重心下移”的原则,继续推进校院两级管理体制以及教学单位模拟法人运行机制,赋予教学单位更大的办学自主权。积极倡导各教学单位深化制度设计,创新管理模式,完善激励机制,坚持走特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之路,真正成为履行管理职责、享有管理权力并拥有相应利益的充满活力的教学科研实体。

二、总体思路和主要内容

本次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总体思路是:认真总结首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经验,不断完善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分配制度,按照两级管理体制和运行模式全面推进,包括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一是岗位总量、类别、等级、结构规范管理的设岗制度;二是竞争上岗、择优聘用、合约管理的聘用制度;三是以岗定薪,岗变薪变,体现资历、能力、业绩和贡献的分配制度。

三、实施范围

本方案实施范围为学校基本教育规模编制范围内在编在岗的教学科研、管理、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工勤人员以及按照柔性人才政策聘用的高层次教学科研人员。

经费独立核算单位人员参照本方案规定执行。

四、岗位设置

(一)岗位设置总量

学校岗位总量按在册正式教职工人数1430控制,本次设岗总量控制数为1360个。学校根据机构设置、定编办法,岗位结构比例等方面的规定对各类岗位进行宏观调控,核定下达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控制数。

(二)岗位设置类型、等级和结构比例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根据学科建设、专业建设、教学科研、管理和服务工作的需要,设置与绩效工资相对应的各级各类校内聘用岗位(与国家基本工资相对应的岗位设置及聘用工作待上级主管部门岗位设置办法下达后另行办理)。

2、学校岗位设置分为教师岗位、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四类,分为校级校聘、校级院(部)聘用和院(部、处)聘用三个层次,实施校、院(部、处)两级管理。岗位设置等级和结构比例如下:

1)教师岗位设置10个等级,其中正高级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特聘教授、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和教授;副高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副教授1、副教授2;中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讲师1、讲师2;初级岗位设置2个等级,即助教1、助教2

教师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1.3341.7

二级教学单位的院长(主任)按管理岗位和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实行双重管理。

学校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配备秘书,配备标准是每位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核拨0.5个讲师2岗位,由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根据工作需要决定人员聘用。

2)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和初级。高级、中级和初级岗位总体控制比例为352

3)管理岗位设置8个等级,即正校职、副校职、正处职、副处职、正科职、副科职、科员、办事员。

4)工勤技能岗位设置4个等级:即技师、高级工、中级工、初级工。

(三)岗位设置方案

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核定学校处、科级以外其它各级各类岗位设置总体方案,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学校下达的编制、岗位结构比例和设岗原则提出本单位(部门)岗位设置方案,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应通过岗位设置工作,积极调整学科专业结构,合理配置人力资源,加大稳定和吸引人才的力度。对于现有教职工人数超出各等级岗位设置职数的问题,应制定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五、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1、学校制定各级各类岗位的基本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制定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具体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制定教授及以下教师岗位聘用条件指导意见;二级教学单位聘用岗位的具体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由二级教学单位岗位聘用工作组按照学校规定的聘用条件指导意见和基本岗位职责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增补调整,经过本单位教代会和党政联席会审议,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学校制定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通道)聘用条件和聘期目标任务。

校内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制定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的岗位职责,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

2、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要突出岗位性质,规定上岗人员的具体工作职责,明确承担的工作任务量和应达到的目标和水平。

3、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双通道)聘用条件中规定的教学科研业绩要求,以上一聘期完成的教学科研业绩为依据。涉及的教学科研业绩(论文、成果、项目等)需有西安财经学院署名,本人为证书持有者,个人排名为完成人的总排名;论文指受聘人为独撰或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且学校为第一署名单位;科研或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经费以学校财务到账的数额为依据(不含大进大出),纵向项目的立项时间为相关文件下发时间,且学校为项目第一申请单位;横向项目的取得时间为经费到账时间。

六、岗位聘用和岗位考核

学校实行校、院(部、处)两级聘用和考核,学科(学术)带头人及以上岗位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聘用与考核,日常管理工作由人事处负责;其它岗位由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负责聘用与考核。

(一)聘用程序

岗位聘用程序包括公布岗位、个人申报、资格审查、综合评议、公示、聘用等环节

1、公布岗位。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全校范围内公布学科(学术)带头人、专业(课程)建设负责人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公布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的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和聘期目标任务。

2、个人申报。申报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的教师,向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其他教职工根据岗位设置方案、聘用条件、岗位职责、聘期目标任务及自身情况分别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报名,填写应聘岗位申请表。

    3、资格审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有关职能部门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予以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负责对本单位(部门)聘用岗位应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确定符合申报资格人员名单。

4、综合评议。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学校和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分别按程序和要求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选名单。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及校学术委员会对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应聘人员进行学术评议和综合评议,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聘用工作组对应聘校级院(部)聘用岗位和院(部、处)聘用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综合评议,提出拟聘用人员推荐名单,必要时报校学术委员会进行学术评议。

5、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审批。学校和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织按照工作职责和管理权限,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或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3天,无异议后报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定,学校院长办公会审批。

6、聘用。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由学校聘用,二级教学单位(部门)聘用人员,由学校授权二级教学单位(部门)主要负责人聘用。

7、签订聘用协议。学校和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分别与受聘人员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西安财经学院岗位聘用协议书》,聘用结果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备案。

8、教师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全面完成岗位目标任务要求,但教学任务基本完成的,在本次岗位聘用时原则上聘用在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基本岗位(仅限一个聘期),但是基础津贴标准要下调适当的比例;其他专业技术人员上一轮聘期考核未全面完成岗位科研目标任务要求,但能较好履行岗位其他职责的,原则上聘用在本人专业技术职务等级的相应岗位(仅限一个聘期),但是基础津贴标准要下调适当的比例。

(二)聘用期限

各级各类岗位聘用期限一般为3年,教职工距退休时间在3年以内的,可不再参加岗位聘用,直接聘用到相应的基本岗位,按实际工作期限聘用。但是申报教师高等级岗位的,应参加竞聘。

(三)岗位考核

学校和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根据聘用协议,按学校有关规定和权限对受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和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聘期目标任务等情况进行考核。

1、岗位考核实行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相结合的形式,年度考核主要考核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聘期考核重点是考核工作业绩。

2、专职辅导员以管理岗位考核为主,其教学科研工作量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3、聘期内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或有违法违纪行为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与相应的纪律处分、经济处罚、降档聘用、解聘,直至解除劳动关系。

(四)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管理

1、受聘到管理岗位的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具有其他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可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其申报条件、聘期科研任务与教师同等级岗位要求保持平衡,并享受相同待遇。

2、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申请双通道专业技术职务者,向所在二级教学单位(部门)提出申请,按照岗位申报、聘用程序办理。聘用单位(部门)对双通道人员实施管理岗位与专业技术职务双重管理和考核。

3、科级及以下管理人员不申请专业技术职务者,按管理岗位考核。当其所具有的专业技术职称对应的绩效工资高于所聘管理岗位绩效工资一个等级时,其绩效工资在所聘管理岗位职级上提高半个级差的津贴当量(2000元),并随专业技术职称逐级递进。

(五)新入校人员的岗位聘用

新入校人员按所从事工作聘用到相应岗位。新参加工作的博士研究生,经三个月考核,教师具备条件的可申报副教授及以上岗位。新参加工作的硕士研究生,经六个月考核,教师可以申报助教1级岗位;其他专业技术人员可以申报其他专业技术初级岗位。

(六)待聘人员的安置和管理
    1
、学校事业编制人员在聘用工作实施阶段未签订聘用协议的,为未聘人员。未聘人员包括待聘人员、拒聘人员、辞聘人员和解聘人员。

2、未聘人员原则上进入人才交流中心,按国家有关人事政策法规和《西安财经学院待聘人员管理暂行办法》(西财院人字[2005]16号)管理。

七、校内绩效工资分配

1、学校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政策规定,建立由基础津贴和业绩津贴为主要内容的绩效工资体系。学校以现行绩效工资为基础,纳入新增财政绩效补助、学校新增绩效工资额度以及原教学科研业绩津贴,按照“普遍提高,适当拉开差距,重点向教学科研岗位倾斜,加强激励作用”的原则,确定各系列岗位绩效工资等级标准系数。

2、学校在实行全员岗位聘用制的基础上,对聘用上岗的教职工执行绩效工资分配制度。

3、绩效工资的管理与发放办法另行制定。

八、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

学校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制度改革工作在校党委领导下实施。

1、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负责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组织领导与协调工作;负责审核、指导全校各系列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的制定与实施;具体负责学科(学术)带头人岗位聘用工作。

2、各二级教学单位(部门)岗位聘用工作组,根据学校确定的原则、岗位数量、结构比例、岗位职责、聘用条件和绩效工资分配等规定,按照规范程序制定本单位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分配方案,报学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审查备案并负责实施。

3、校纪委监察处负责组织实施对岗位聘用和绩效工资分配工作的监督,受理教职工提出的申诉。

4、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办理岗位聘用与绩效工资分配工作日常事务。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九、附则

1、本办法自201011起实施,由校岗位聘用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办法与《西安财经学院岗位设置与聘用实施办法(试行)》(西财党字{[2007]11号)不一致的,按本方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