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寒假期间安全保卫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二○○九年寒假、春节将至,为做好寒假期间校园的稳定安全工作,切实保障学校及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现就近期及寒假期间的稳定安全工作安排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学校各部门要本着对学校师生员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按照学校2009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和《校园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要求,逐级落实责任,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假期本部门安全稳定。放假前,保卫处要对全校的重点要害部位进行一次以“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为主要内容的全面检查。对存在火灾和其它安全事故隐患的部位要责成相关部门现场整改,对发现的其它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及时通报,限期整改。
二、加强校园治安管理、维护校园安全。放假前,各二级学院及有临时务工人员的单位,要做好留校学生及本部门务工人员登记、管理工作。坚决杜绝酗酒、赌博、违章用电等易引发意外事故的不良行为。为了确保学校假期安全,严禁部门或个人在校内办班、讲座、报告等。放假期间,保卫处要加大治安检查力度,不定期对各校区的暂住人口、流动人员进行检查,并做好昼夜巡逻守候,防止各类案件发生。
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岗位责任。放假前,各部门、各二级学院要对本部门安全防范工作做出全面安排。要将贵重仪器设备妥善保管,人员离开办公室 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重点要害部位如财务室、学生公寓、食堂、锅炉房、燃气设施、供电设施、仓库、机房、图书馆等所属部门(单位)要落实值班人员,明确值班责任。值班期间要有值班、交接班记录,并于放假前将值班表报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值班室。放假期间保卫处将巡回检查各重点要害部门的安全值班情况。
四、放假前,各二级学院要做好学生的安全宣传和教育工作,对寒假回家的学生要教育他们注意交通安全,掌握自防自救安全常识,避免发生意外事故;特别是要进行法制教育和防火安全教育,使学生既要懂法守法,又要能在受到不法侵害时,正确运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放假期间,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西安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不得在农历除夕至农历正月十五期间以外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格值班制度,加强信息报送。各重点要害部位值班人员要及时将值班期间发生涉及安全方面的问题报送学校总值班室和保卫处,并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妥善处理,逐级汇报。
附:保卫处值班电话
长安校区值班室:81556110
雁塔校区值班室:82348789 门卫:82348628
南区西院值班室:82348226 门卫:82348227
北区西院值班室:82348128 门卫:82348130
二○一○年元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