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以及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不断提高我校辅导员队伍的整体素质和管理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0967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安排如下:

一、参选范围

我校在岗专职辅导员(指在一线直接从事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人员,包括二级学院团总支书记、学工办主任、党总支副书记等从事学生工作的人员)

二、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思想政治素质过硬,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热爱辅导员工作,尊重、理解、关心、爱护学生,品德高尚,作风正派,办事公道,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遵循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能创造性地开展学生工作,积极探索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新方式、新载体,努力拓展工作途径,自觉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和吸引力、感染力,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成才。

42009年度在履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提出的辅导员主要工作职责和要求方面取得了突出成绩,特别是在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受到学生和教职工的充分肯定和广泛好评,并获得过校级以上奖励。

三、评选程序

1、二级学院推荐。各二级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辅导员实际工作情况并结合所带学生的评价对本院系辅导员进行评议,提出“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人选名单报学生工作部。被推荐者需填写《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附件1),并附个人事迹材料(另附页,3000字以内)。

2、学校评议审核。学校对二级学院推荐结果进行汇总、评议,提出我校“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推荐名单,并公示无异议。

3、学校将评选结果及相关材料报“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组委会。

四、几点说明

1、按照宁缺毋滥的原则,各二级学院最多推荐1人。

2、各二级学院推荐的人选要认真填写《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个人事迹材料应以写实为主,重点就某一工作亮点或工作的某一方面来谈,应避免大空全,院系签署意见后,务于2010191700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管理科。

3、鼓励提交影音、影像资料,以增加推荐材料的生动性和说服力。

附件:2009全国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

 

联系人:孙湉

  话:81556062

 


                                                                       
学生工作部(处)

                                                                           201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