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财经学院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陕西省教育工作委员会《关于在部分高校09级新生中开展心理健康状况测评工作的通知》(陕教工宣办[2009]33号)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要求,为更好地了解2009级新生的心理健康状况,帮助学生优化心理品质,认识自我,了解自我,增强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针对性,也为教育、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心理咨询中心将于10月中旬开展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为保证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订实施方案如下:

一、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

  长:贾崇吉

副组长:蔡    冀伟鸿

  员:蔡晓兰  王凤霞   胡文斌        杨卫东  

何建芳  孙晓春   孙金锋   陈世峰   王卫东

联系人:刘    王小宣  常雪峰  邱天瑞      

姜龙梅  刘昊坤      崔军定

二、测评对象
  我校各学院全日制2009级本科(含09年入学的专升本)、高职全体新生。
三、测评工具
   
教育部指定心理量表

四、具体安排

1.材料准备(10.10---10.20

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按照省教工委、学校要求和心理测评相关规定,准备心理测评有关宣传材料、测评资料和相关用品。

各学院配合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核实2009级新生人数,确定新生各班的主试人员名单。

主试由各学院所有辅导员组成,每个班级配备一名,辅导员不足的学院根据各自差额,可选择优秀的高年级健康委员担任。

2.宣传动员(10.21---10.27

1021上午910,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动员大会,参加人员: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各学院学工办主任和2009级新生辅导员。动员大会结束后各学院领取《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宣传手册》、《汉字区位码查询手册》和《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

1021---10月27,学工部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校园心理测评氛围营造。各学院班会等形式负责做好对2009级新生的宣传动员工作,组织做好宣传资料的发放、《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的签字工作和学生的姓名区位码查询工作(答题卡要填)。对于《心理测评知情承诺书》,各学院组织学生签完字后,以班级为单位收齐,在实施测评前交至心理咨询中心。

3、测评培训

1028下午1400心理咨询中心组织对主试进行培训,帮助主试了解施测量表,部署测试工作程序。培训结束后,各学院到心理咨询中心领取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和档案袋等。

参加人员:各学院总支副书记、学工办主任、全体辅导员及其他主试人员。

培训地点另行通知。

4、组织施测

10281830---1930,新生各班学生和主试及相关人员在各自校区的指定教室同时到位,测评开始(详细安排见附件),各校区测评为同一时间。学生须自带2B铅笔和橡皮,并牢记自己的姓名区位码(答题卡上要填)。心理咨询中心老师到各施测地点监督指导。

测评结束后,长安校区各学院将收齐的心理健康测评量表、答题卡和《心理健康测评现场记录单》装入档案袋后,现场密封交至心理咨询中心工作人员。文法学院、政行学院和高职学院以班级为单位一并收齐密封后妥善保管,29日交至心理咨询中心办公室。

5、数据处理

  10291120,心理咨询中心负责对数据进行整理、分析。

6. 撰写报告

11211210,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撰写测评报告。

7.后续工作

心理咨询中心根据测评结果组织开展相关工作。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大学生心理健康测评工作,切实加强领导,加强宣传动员,教育学生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参加测试精心组织,确保人数,保证测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2、各学院参加测评人员必须坚持保密原则,负责整理和保管好学生心理健康测评量表、记录单和答题卡,确保安全无损。
  3、心理咨询中心根据心理测评要求,严格管理,指导和协调有关测评工作。
  4、各学院如有因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测试的新生,应对原因做出说明,在各学院登记备案后报心理咨询中心(另行商议后再做补测计划)。

5、高职学院的班级主试教室分布自行安排。

  

附件一: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班级主试教室对照一览表(长安校区).doc 

附件二:2009级新生心理测评班级主试教室对照一览表(翠华西校区).doc

                                      学工部(学生处)

                                    二○○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