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09年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的
通 知
院属各单位:
接上级有关文件通知精神,学校决定于10月开展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本次开评研究、经济、会计、统计、新闻、工程、实验、图书、档案、卫生、编辑等十个系列的高级职称、中级职称,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思想政治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严以律己,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团结协作,顾全大局,具有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
(2)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本次不予评审:
a. 不符合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的思想政治条件者;
b. 违反国家政策法令,严重违反学校规定、制度或劳动纪律者;
c. 工作严重失职,有严重责任事故或工作屡次出现失误而改进不明显者;
d. 在任职期间,未将全部精力投入到学院的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及教学保障工作中者,如在外兼职、办公司、经商等;
e. 个人名利思想严重,在职务评审中拉关系、走后门或无理取闹、干扰评审工作者;
f. 正在接受留校察看等处分者;
g. 一年以上(包括一年)在编不在岗或无正当理由、拒绝承担本职工作任务者;
h. 有伪造学历证明,谎报、剽窃成果或其他弄虚作假行为者。
2、业务条件
申报高级职称:
(1)任职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素质,有坚实的专业理论基础,有较高的政策理论水平和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解决具体问题能力强,管理效果明显。
(2)学历和任职年限: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以上的人员,任职年限比照《西安财经学院教师职务任职条件实施细则》中相应职级的规定执行;对不具备国民教育本科学历申报副高职称的(高教和中等职业教育系列除外),须任中级专业技术职称9年以上(含9年),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取得国家认可的后取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满15年;大专学校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含20年),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含25年)。凡申报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人员都要进行答辩。从2005年起,省、市级单位(含市辖区域内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副高级职称必须具备国家认可的大专以上学历。(陕人发【2003】71号)
(3)申报人员任职近五年中,专业技术考核必须达到两次优秀或本年度考核等级为优秀。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和论著3篇(独立或第一作者)以上(研究系列副高7篇以上,正高10篇以上;编辑系列副高3篇以上,正高4篇以上; 图书资料系列副高6篇以上,正高8篇以上)。科研成果由科研处负责审核、量化(科研量化表在科研处网站下载区下载)。
(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6)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
(8)实施考评结合的经济、会计、统计等专业,申报高级职称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a.参加全国职称外语统考取得有效合格证;
b.参加全国或省上组织的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取得合格证;
c.取得任职资格考试有效合格证书;
d.完成继续教育规定课时;
e. 达到申报专业高级职称的评审条件要求。
(9)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在职称评审工作中不受学历、资历的限制并免除外语考试要求:
a.获省部级科技进步奖、企业技术创新奖、教学优秀成果一等奖第一名,国家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技进步三等奖第一名,二等奖前两名,一等奖前三名。
b.在各类突发事件中做出重大技术贡献的人员。
c.在高新技术成果引进转化推广工作中取得重大经济社会效益或在企业管理中求实创新、锐意改革取得了突出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高级经营管理者。
d.留学回国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或引进急需的特殊人才。
申报中级职称:
(1)任职基本条件: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相应的业务素质,有系统的专业理论基础,较丰富的专业工作实践经验,具有一定解决具体问题的能力。
(2)学历和任职年限:任初级职称4年以上(卫生系列中医专业专科毕业任师级满6年);中专毕业需从事本专业工作25年,任初级职称5年以上(卫生系列中医专业中专毕业任师级满7年)。
(3)申报人员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考核必须有一次优秀。
(4)任现职以来公开发表的论文或论著二篇以上(研究系列5篇以上;编辑系列3篇以上 。)
(5)任现职以来的业务工作总结一份。
(6)全国职称外语等级考试合格证书。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
3、计算机免试条件
各专业各级别计算机应用能力模块考试按照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办发[2005]34号和陕职改办字[2008]8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考取合格证书(申报高级资格评审必须通过5个模块的考试;申报中级资格评审必须通过4个模块的考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免试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时,可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
(1)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初次认定专业技术资格者(硕士研究生认定助教或博士研究生认定讲师);
(2)取得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含计算机应用、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科学教育、软件工程、计算机器件及设备、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网络等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国家统招全日制院校毕业证书者;
(3)取得国家计算机技术与软件资格考试合格证书者;
(4)申报高一级职务任职资格时年满45周岁者。
4、外语免试条件
职称外语考试按照国家人事部人发[1998]54号、陕西省人事厅陕人发[2007]52号和陕人发[2007]12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执行,外语成绩合格证自签发之月起开始计算有效期,有效期为满年满月止(A级证书有效期4年;B、C级证书有效期3年;过陕西省省线证书有效期1年)。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人员,必须填写相应的免试表格,并提交有效证明材料。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免外语考试。
(1)晋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在评审副高级职称时参加过国家职称外语A级考试成绩合格的;
(2)取得外语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
(3)获得博士学位的;
(4)年满50周岁并连续工作20年以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
(5)具有国家认定的相应留学经历的(需有国家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留学经历证明书);
(6)通过全国出国培训备选人员外语水平考试(BFT)的;或全国公共英语考试五级(PETS5)的;
(7)参加国家外语六级以上水平考试成绩合格申报中级职称的;
(8)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出版3万字以上的外文专著、译著的;
(9)任现职以来所获二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并经推广、转化已经产生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的;业绩突出,获市政府二等奖以上奖励前五名的;厅、局级一等奖前三名的;
(10)申报各系列初级职称的。
5、转换系列:
凡已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专业技术人员,一般不得转换聘任其他系列的专业技术职务。不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不存在对等的套改关系。确因工作岗位变动,需转聘其他专业技术职务者,须经过现任岗位一年以上的考察,视其业务水平及履行职责的实际能力,经考核合格者,方可申请在同等职务档次中进行转聘和重新参加评审。符合条件者,请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人员转换系列审批表》一式三份报人事处。
6、初级职称于每年3月进行认定。
二、关于晋升答辩问题。
关于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答辩问题。凡在省教育厅申报教授、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及破格晋升教授、副教授任职资格人员须统一参加省上组织的答辩,其余副高级答辩工作暂由各校组织实施。届时省教育厅将会同省职改办到各高校现场督察。
三、报送评审材料要求:
1、申报材料的填写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准确,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参评资格。
2、所报材料必须是任现职以来形成的,本人取得现技术职务以前的材料不得再报。
3、2009年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提交的论文,学术期刊不含增刊、特刊、专刊、专辑、论文集等形式的刊物;专著、编著、译著、教材不含论文集、习题集等,其工作量的认定以前言或后记中的说明为准。
4、材料按三类分装:
第一类:《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一式三份(高级工程师一式五份),《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一份,
第二类:学历证书、资格证书、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贴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贴在评审表中相应位置)和荣誉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第三类:能够反映本人本专业学术水平的代表作两件(申报高级职称者 )。
第四类:其他成果。
四、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1、10月10日(星期六)上午10:00召开相关部门负责人会议,传达学院安排意见。
2、10月11日(星期日)以部门为单位将申报人员名单上报人事处。
3、10月1日--- 8日个人填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陕西省职称外语考试免试申请表》、《申请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免考审批表》在西安财经学院网站人事处网页“资料下载”栏下载。评审表一律采用计算机处理,使用8K纸,合页,双面打印,字体统一用仿宋GB2312。组织意见必须为手写体,各部门的审查公章必须是红印,复印的公章无效。
4、10月12日(星期一)上午11:30前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将科研量化表及科研成果报科研处量化(科研成果量化表在我院科研处网站下载区“下载四”中下载。评审表第7页“著作、论文及重要技术报告登记”中论文填写顺序需与科研量化表一致,按一类核心,二类核心,一般期刊的顺序填写,提供论文原件的同时附“知网”上下载的该文打印稿。)。
5、10月15日(星期四)凡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将评审表送科研处对科研情况进行审核盖章。
6、10月15日(星期四)以部门为单位将《专业技术职称申报一览表》、申报人员材料及评审费用交人事处。
7、10月22日(星期四)下午2:30,申报高级职称人员成果展览在长安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举行。
8、10月24日(星期六)上午8:30,申报高级职称人员在学科组述职答辩,述职内容包括主要工作经历、工作实绩及科研情况,每人8分钟(述职地点另行通知),由学科组对每个人进行提问答辩。学科组进行评审并公布评审结果。
9、10月28日(星期三)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
10、10月29日(星期四)公布评审结果,并接受群众上访。
11、10月30日(星期五)填报组织意见、盖章,材料上报相应评审机构。
五、评审费用:
1、院内评审费:申报高级职称300元;
申报中级职称200元;
2、上级评委会评审费用按有关文件执行。
附:专业技术职务申报人员情况一览表.xls
二〇〇九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