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关于调整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内芯部分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5〕4号)和陕西省财政厅《陕西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陕财办会〔2005〕77号)文件规定,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启用2005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新版证书”)。我校接陕西教育会计学会有关文件通知,按照先统计上报、后安排颁发的程序,现将前期统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计范围
(一)2009年9月15日前在陕西省行政区域内合法取得2001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旧版证书”)的持证人员;
1)持有省直属证书人员;
2)持有各地市证书人员;
(二)从2009年9月15日起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单申请办理“新版证书”的人员。
(三)从事会计工作无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四)因违法、违纪被吊扣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人员;
(五)持证人员历年继续教育情况。
二、统计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爱岗敬业精神;
(三)按时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及考试合格;
(四)持证人员确系本单位在职职工。
三、统计上报要求
为了及时有效的完成统计工作,请有关人员务必于2009年 11月17日前将纸质表格报送计划财务处资金管理科,并将电子文档发送cwc@mail.xaufe.edu.cn。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素珍
联系电话:81556158(59-60)转820
咨询网址:www.snkj.sf.gov.cn(陕西会计)
附件:
1.陕西省教育系统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名单.xls
2. 陕西省教育系统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申报统计表.xls)
计划财务处
二○○九年十一月九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