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1〕60号
各学院:
根据2021届本科毕业审核工作进展情况,现将学生延期毕业申请、毕业答辩成绩报送时间安排如下:
一、学生延期毕业申请
我校2017级开始实行学分制培养,学生在校学习年限实施3-6年弹性学制。根据相关管理制度,达不到毕业条件的学生可申请延期毕业,具体安排如下:
(1)毕业初审已确定达不到毕业条件,不能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可根据个人意愿在6月7日中午10:00前,向所在学院书面提出延期毕业申请,经学院审核同意后,由学院填写《2021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汇总名单(答辩前)》(附件1)于6月7日下午15:00前报教务处(行政楼509)。
(2)因毕业设计(论文)答辩不合格,需要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可在答辩结束后提出申请,由学院填写《2021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汇总名单(答辩后)》(附件2)与答辩成绩同时报送教务处。
(3)申请延期毕业并被批准的学生,可根据学习年限在校继续完成学业。达不到毕业条件,且未申请延期毕业的学生,将根据毕业审核情况按结业或肄业认定。
二、毕业答辩成绩报送时限要求
根据省教育厅对毕业生学历注册数据上报时间要求,以及我校毕业答辩工作安排。各学院毕业答辩成绩报送截止时间为6月25日中午12:00前,请各学院合理安排答辩时间,确保能够按时报送成绩,否则影响毕业生学历注册。
联系人:岳童 86173082
教务处
2021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