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发〔2021〕47号
各教学单位:
为做好2021届本科毕业生毕业及学位授予审核工作,各学院应严格执行专业培养方案、学位授予标准等有关文件,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相关工作,审核要点见《2021届本科毕业生审核内容及要求》(附件1),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安排
1.成绩报送(5月10日以前)
(1)学院完成毕业年级重修课程、毕业教育、毕业实习、形势与政策等成绩报送。
(2)新生院完成毕业年级大学生体质健康测试成绩报送(附件2)。
2.学院初审(5月11日-5月20日)
(1)学院完成毕业及学位授予初审,结果在学院内进行公示,填报《2021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学位学生情况表(含延期毕业学生)》(附件3)。
(2)学院受理以“显著成绩”理由申请学位的学生申请,并对资格进行审核,填报《2021届本科毕业生“显著成绩”初审情况表》(附件4),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初审符合毕业条件但不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毕业生,有显著进步(附件5),满足规定条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学位委员分会提出,校学位委员会审议通过,可授予学士学位。
(3)学院完成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位学生初审,填报《2020届申请结业换发毕业及补授学位初审情况表(2021年上半年)》(附件6),并附相关支撑材料。各学院按照规定组织学生申请并进行审核,2020年下半年已申请过的学生不能再次申请。
(4)学院完成辅修专业结业情况审核。开办辅修专业的学院,填报《2021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初审情况表》(附件7),并附学生辅修专业课程成绩单。
3.学校终审(5月21日-6月25日)
(1)5月21日-6月4日:教务处汇总拟毕业、授予学位名单。
(2)6月5日-6月10日(暂定):召开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
(3)6月25日前:学院完成毕业设计(论文)成绩报送,填报《2021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汇总名单》(附件8)。学校结合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延期毕业申请情况,最终确定2021届毕业、学位授予名单。
4.学籍成绩档案归档(7月1日前)
各学院完成毕业生学籍成绩总表打印及归档。赴外交流学生学分认定表及原始成绩单一并归档。
二.相关说明
1.毕业生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审核结论,原则上以教务系统“计划完成情况审核”结论为准。各学院应及时对相关审核数据进行核对,有问题及时咨询处理。
2.因少数课程不合格的结业学生,在结业后 1 年内可向学校申请参加课程重修,考核合格取得规定学分,符合毕业要求的,换发毕业证书。
3.学生申请补授学位的期限(四年制专业从2021届、五年制专业从2022届起),从毕(结)业后1年延长至2年内,且结业生应在通过“结业换毕业”审核后方可申请补授学位,申请期限从结业之日起计算。
4.要求填报的表格、材料需在规定时间报送至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楼509),电子版发送至yutong@xatu.edu.cn。
附件1:2021届本科毕业生审核内容及要求
附件2:2021届本科毕业生体质健康测试最终成绩汇总表
附件3:2021届本科毕业生结业及不授学位学生情况表
附件4:2021届本科毕业生“显著成绩”初审情况
附件5:2021届“显著成绩”认定范围及类别
附件6:2020届申请结业换发毕业证及补授学位初审情况表
附件7:2021届本科毕业生辅修专业辅修证书初审情况表
附件8:2021届毕业生申请延期毕业汇总名单
教务处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