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保证2021届本科生毕业及学位审核有序开展,现组织学生对个人课程成绩、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平均学分绩点(GPA)等信息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前进行处理。工作安排如下:
一、核查内容和方式
学生在3月29日-4月5日登录教务管理系统进行信息自查。
1.课程成绩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我的成绩”栏目,重点对已修读课程名称、成绩、学分是否准确,有无不及格、遗漏课程等情况进行核对确认,如图1所示:
图1 我的成绩
2.培养方案完成情况、平均学分绩点(GPA)
学生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我的->计划完成情况”栏目,核查本人培养方案各模块课程修读情况,主要核查必修课是否全部修读并合格、各项学分是否达到毕业要求(例如通识选修课等),平均学分绩点(GPA)数值,如图2所示,操作说明见附件1。
学院教学管理人员可登录教务管理系统,通过“学籍管理->计划完成情况->初审”,点开“已审核”列表,查询相关信息,如图3。
图2 计划完成情况
图3 计划完成情况初审查询
二、相关要求和说明
1.部分学生正在修读的课程,学分暂未确定,待课程完结后自行核对。
2.平均学分绩点(GPA:Grade Point Average)是学位授予审核的重要依据,计算办法见附件2。需要说明的是,平均学分绩点(GPA)会根据学生毕业前成绩变化略有调整。
3.2021届毕业审核内容及要求见附件3。学生在自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向所在学院进行咨询,学院应给予解答或处理。需教务处协助处理的问题,请学院进行汇总,于4月10日前提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监控科(行政楼509)。
附件1:”培养计划完成情况”操作说明
附件2:平均学分绩点计算说明
附件3:毕业审核内容及要求
教务处
2021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