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陕西省教育厅2024年度科研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院(系)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重点
省教育厅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坚持面向世界科学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以培养青年教师,稳定高校科技人才队伍,加快高校科研平台建设,提升陕西高校科技创新能力,服务地方经济建设为目标。采取自由探索+有组织科研的方式,重点支持:
1.瞄准科学前沿问题,对学科发展有推动作用的具有原始创新性的基础研究项目;围绕国家重大战略和我省经济建设发展,着力解决区域、行业关键核心技术问题和难题的应用型研究项目。
2.围绕当代中国重大理论与现实问题,探索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政治、文化、教育等发展规律,推进理论创新,支撑科学决策,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
3.与科研院所、企业合作,着力解决企业技术难题和提升企业产品质量、生产工艺改进,能够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研究项目。
二、项目类别及资助方式
(一)项目类别
2024年度科学研究计划项目共分为五类:
1.一般专项项目:主要资助省属高校在职青年科技人员和教师自由探索开展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项目,分为人文社科和自然科学两类。
2.重点项目:主要资助以省教育厅建设的相关科研平台为依托,与平台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分为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重点实验室项目、智库内涵建设项目、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等四类。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主要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及服务教育改革发展和管理的研究项目。包括产业化培育项目、政企联合资助项目(分企业专项和秦创原总窗口专项)、教育管理专项三类。
其中,产业化培育项目不设申报指南,自由申报;政企联合资助项目面向所有陕西高校,由申报人根据发布的申报指南申报(具体见附件2、3);教育管理专项由省教育厅机关各(部)处室根据职能业务发展和教育改革发展需求,遴选确定。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主要资助以已经通过验收或正在建设期内的陕西高校青年创新团队为依托,与团队研究方向一致的研究项目。
5.基础研究院项目:委托陕西基础科学(数学、物理学)研究院和陕西基础科学(化学、生物学)研究院组织申报和评审工作。(另行通知)
(二)申报数量和方式
1.一般专项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35岁;项目实行限额申报,具体指标见附件1。各院系根据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人文社科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万元/项,自然科学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2.重点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由所在科研平台根据发展规划组织申报,每个科研平台最多可申报2项,学校择优推荐,并列出推荐顺序。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依托申报的科研平台成员。
(1)哲社重点研究基地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2万元/项。
(2)智库内涵建设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新型智库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3万元/项。
(3)重点实验室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重点实验室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4)高校工程研究中心项目:支持已获批立项的陕西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围绕主要研究方向申报项目。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4万元/项。
3.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1)产业化培育项目。该类项目重点资助与我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中心任务相关度高,与我省企业合作开发、已完成小试,经培育后可在陕西转化实施的项目。项目申报要求必须有和企业实质性合作合同,且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
(2)政企联合资助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55岁;高校按照企业发布的申报指南,对接企业需求,实施揭榜挂帅。企业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秦创原总窗口专项项目经费不超过20万元/项。
(3)教育管理专项项目。该类项目由委厅机关各处室根据业务需求,遴选确定项目研究内容、成果形式和项目承担人。该类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
4.青年创新团队项目。该类项目要求项目申报人年龄不超过45岁,原则上项目负责人应该为该团队成员,每个团队限报1项,首批验收结果为延期验收的团队暂停本年度申报该类项目资格。首批验收结果为优秀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6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10万元/项;首批验收结果为通过和正在建设期内的团队,哲学社科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5万元/项,自然科学类团队项目经费不超过8万元/项。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申请项目须符合有关保密规定和学术道德规范要求。
(二)申报项目原则上应受过学校科研基金的资助,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研究思路清楚,人员组成合理,研究方法科学,未来产出可期。
(三)承担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的项目组前三人和曾经撤项(或终止)项目的负责人不得申请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
(四)项目负责人本年度最多只能申报1项,项目组成员参与项目数最多不超过3项。
(五)禁止同一项目申报多个不同类别项目,或多头申报其他部门设立的项目。
(六)违反相关要求,申报信息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立项资格。
(七)各类项目的年龄限制,计算时间节点为2024年7月31日,系统中已经设置。
四、申报程序
2024年度省教育厅科研计划项目申报使用“陕西教育科研综合管理系统”(登录地址:http://kygl.sneducloud.com/),所有申报项目均实行网上在线申报,所有项目的申请书提交版本必须为网站生成版本。项目申请书模板见网站:http://kygl.sneducloud.com/,点击“相关下载”即可查阅。
1.专项科研计划项目
专项项目实行“设定数量、个人申请、学院推荐、学校评审、排序上报”的原则。学校根据省教育厅分配的申报数量,组织评审,确定推荐项目,进行网络申报。省教育厅进行评审后,确定最终立项项目。所有项目申报人员须依托学科所在学院进行申报。具体时间安排如下:
(1)2024年8月14日-8月28日:申请人按照模板认真填写项目申请书;
(2)2024年8月29日-9月2日:各院(系)组织专家完成对拟申报项目的论证评审,按照分配指标进行排序推荐上报,并将推荐排序清单加盖学院公章后与电子文档一并报送至科研处;
(3)2024年9月3日-9月5日: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按照省教育厅限定的申报指标进行推荐;
(4)2024年9月6日-9月7日:通过学校推荐的项目,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已有账号密码的可继续使用),登陆申报系统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科研处统一进行审核;
(5)2024年9月8日-9月9日:学校审核通过后,正式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1份(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A4双面打印);
(6)2024年9月10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2.服务地方专项项目
申请者通过网上申报后由教育厅组织专家进行答辩评审、现场考察、确定立项计划。具体时间将安排如下:
(1)2024年8月16日前: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原有账号密码的可继续使用);
(2)2024年8月17日-9月2日:项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有关附件,并由各院(系)汇总后上报科研处;
(3)2024年9月3日-9月6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
(4)2024年9月7日-9月9日:通过学校审核后,正式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A4双面打印);
(5)2024年9月10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3.重点项目、青年创新团队项目
由各科研平台(省教育厅审批建设的科研平台)和团队组织申报、论证评审并列出推荐顺序。重点项目由省教育厅在学校择优推荐的基础上,组织专家审定,确定立项计划。具体时间将安排如下:
(1)2024年8月14日-9月2日:各个科研平台根据限额要求组织申报并筛选排序后上报科研处。
(2)2024年9月3日:申请人领取用户名和密码(原有账号密码的可继续使用);
(3)2024年9月4日-9月5日:项目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在线填写申报材料,并按照要求上传有关附件,报送科研处;
(3)2024年9月6日-9月7日:科研处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审核,项目申请人修改申报材料;
(4)2024年9月8日-9月9日:通过学校审核后,正式提交系统生成的申报材料一式5份(带“正式申报材料”水印,A4双面打印);
(5)2024年9月10日:学校盖章,汇总上报。
请各院(系)严格按照各类项目的时间安排开展工作,以上所有项目均由学校统一公示并无异议后上报教育厅。
自然科学 联系人:吴育平 电话:029-88382398
人文社科 联系人:张 莹 电话:029-88382127
科研处
2024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