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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明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来源:纺织学院 作者: 纺织学院 发稿时间:2024-12-30 浏览次数:

各二级党组织、各处级单位:

2025年元旦、春节临近,根据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正风肃纪工作的相关要求,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驰而不息纠“四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现就2025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严明纪律要求

各二级单位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一把手”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领域和部门作风建设。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头雁效应”,带头防治、自觉抵制、主动整治,形成以上率下纠治“四风”的良好态势。广大师生要自觉遵守党纪国法,时刻绷紧廉洁过节之弦,防止节日期间思想松懈,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二、明确底线约束,严守纪律规矩

元旦、春节期间是“四风”问题易发多发的关键节点,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严格执行“十个严禁”:

1.严禁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购物卡、微信红包、电子卡券、高档烟酒茶等。

2.严禁“吃家长”“吃校友”“吃老板”、违规公款吃喝、接受下级或管理服务对象宴请。

3.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福利。

4.严禁借节日之机编织“关系网”、拉“小圈子”,搞团团伙伙等非组织活动。

5.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嫁娶事宜并借机敛财。

6.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车辆。

7.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严禁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加用公款支付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等。

8.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

9.严禁餐饮浪费及封建迷信等行为。

10.严禁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的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从严执纪问责

学校纪委将强化监督执纪,紧盯重要领域和“关键少数”,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对各种渠道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坚决从严查处,对“四风”问题多发、情节严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领导责任,坚决遏制“节日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环境、清正廉洁的过节氛围。

举报电话:027-59367255

来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阳光大道1号武汉纺织大学纪委

来访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武汉纺织大学纪委纪检监察室(行政楼508室)

中共武汉纺织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4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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