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根据学校领导要求,为严格考勤制度、严肃考勤纪律,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塑造教职工爱校敬业、作风严谨的职业精神,现将进一步加强考勤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考勤工作的领导。各二级单位党政负责人是考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要加强对本单位考勤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各单位考勤工作落实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严格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学校规定的作息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3:30-16:30。非教学科研人员实行坐班制,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上下班时间制度;教学科研人员不实行坐班制,但必须按时上下课、完成相关教学科研任务,并按时参加学校或所在单位规定的学习和集体生活。坐班人员要确保按时上下班,杜绝迟到、早退,并安排专人做好每天的考勤记载工作。
三、严格执行学校考勤制度。工作人员有特殊原因需要请假的,必须严格按照学校考勤管理规定的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如发现未办理规定请假审批手续,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者,一律按旷工处理。要防止和杜绝虚假病假、事假,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按时上报本单位考勤情况。每月5日前,各单位应及时将本单位上月的考勤情况汇总后报人事处,作为绩效工资预发的依据。对不认真、不准确、不及时上报考勤表的单位,学校将严格按照《武汉纺织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试行)》(武纺大[2013]16号)第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推迟或扣减发放其绩效工资。
五、随机抽查二级单位考勤。学校将组织专人定期随机抽查各单位考勤管理执行情况,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在全校范围内通报。
人事处
201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