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规程》)武汉工程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最高的学术权力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自成立起为加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校学术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促进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发展。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各类学术决策、评议、评审、评定和咨询工作,2018年共召开了3次全体委员会议,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校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
根据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专业建设进行了咨询和建议。
根据人事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武汉工程大学三级专业技术岗位选聘业绩条件进行了讨论。
根据人事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2018年度政府特殊津贴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拟推荐申报人选进行了评审。
根据人事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学校特聘教授的聘期工作进行了评定。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校学术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学校学术发展的顶层设计工作有了一定加强,但主动谋划少,还应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围绕我校建校目标,开展主动的顶层学术设计工作。
2、部分委员事务繁忙,议题处理不及时。
三、今后的工作打算
今后,校学术委员会将高度重视委员和学术组织机构建设,紧紧围绕学校的中心学术事务,积极履行学术委员会职责,在学校各项学术事务中充分发挥作用,全力提升学校学术水平,提升学校内涵,加快推进“双一流”建设。
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
二零一九年三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