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颁布的《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教育部令第31号,以下简称《规程》)武汉工程学术委员会是我校最高的学术权力机构。校学术委员会自成立起为加强科学研究、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发挥积极作用。校学术委员会实行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科学决策,促进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发展。一年来,校学术委员会在校党委、校行政领导下开展各类学术决策、评议、评审、评定和咨询工作,2017年共召开了3次全体委员会议,较好的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现将校学术委员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术委员会主要工作
根据武汉工程大学党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指示精神,针对“主要校领导仍然参与学术委员会”问题,学校召开第四届学术委员会二次全体会议,学校主要领导退出学术委员会。
启动校学术委员会主任委员选举工作,由全体学部委员选举产生。选举中获得赞同票超过与会委员半数以上者当选。选举出1名主任委员。
根据人事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蔡宁、邓培刚等特聘教授的聘期工作进行了评定。
根据人事处的提请,校学术委员会对喻发全、刘治田等教授申报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人员进行了评审。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1、目前校学术委员会的事务性工作较多,学校学术发展的顶层设计工作有了一定加强,但主动谋划少,还应充分发挥委员的积极性,围绕我校建校目标,开展主动的顶层学术设计工作。
2、为增强会议可预见性,保证会议出席率,建议施行例会制度,并对例会时间进行明确规定。
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
二零一八年七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