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武汉工程大学章程》和《武汉工程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等文件的规定,经校长办公会同意,现制定第五届学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办法。
一、委员会组成结构
本届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由学校不同学科、专业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组成,并有一定比例的中青年教师,总人数原则上为29人。
校学术委员会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校学术委员会秘书处设在研究生院。
二、候选人基本条件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宪法法律,学风端正、治学严谨、公道正派。
2.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良好的学术声誉、公认的学术成果。二级和三级教授、获省部级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学者优先推荐。
3.关心学校建设和发展,有参与学术议事的意愿和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
4.能任满一个聘期,身体健康。
5.连任2届的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不能提名推荐。
三、校学术委员会委员遴选程序
(一)候选人的产生
校学术委员会委员的产生遵循“公开推荐、民主选举”原则,应当经过充分酝酿,并进行公开公正的推荐和民主选举等程序。委员候选人采取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和校长直接提名的方式产生。
1.充分反映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广大教职工的意见,可参照以下步骤实施:
(1)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制定推选方案,根据自荐和推荐情况,酝酿提出候选人人选;
(2)召开学院(部、平台、设计院)会议进行民主选举或推荐;
(3)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公示推选结果,无异议后上报秘书处。
2.校长根据学术工作需要提名委员候选人推荐人选。
3.委员候选人资格审查。秘书处对委员候选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提出委员候选人名单。
(二)正式委员的产生
1.组织召开选举大会,选举产生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建议名单。
2.秘书处将选举产生的委员建议名单报校长办公会审议,审定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
3.秘书处公示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人选。
四、候选委员名额分配
1.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委员候选人34人。名额分配见附件。
2.校长提名委员候选人名额为4个。
五、相关说明
1.本届学术委员会委员人数是29人,其中普通教师人数为22人,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为7人。
2.各学院(部、平台、设计院)严格按照候选人数分配推荐,并排序。
3.学院(部、平台、设计院)推荐的候选人最多1人为担任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干部身份以组织部认定为准)。
4.学院(部、平台、设计院)推荐的候选人原则上是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分学术委员会成员,上报时请注明。
5.学院(部、平台、设计院)推荐的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需是二级和三级教授。
6.普通教师候选人和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候选人产生正式委员的选票分别计票、分别排序确定。
7.由候选人产生正式委员的方式:由各学院(部、平台、设计院)推荐分学术委员会委员及机关代表参加投票。
六、工作要求
1.请各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在认真了解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经充分酝酿,充分考虑年龄结构、学科结构等,严格按照要求上报。
2.各学院(部、平台、设计院)上报时,请说明基层评选程序、评选过程、公示情况,并经学院(部、平台、设计院)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3.各学院(部、平台、设计院)在8月19日、20日上报推荐的委员候选人名单以及委员候选人信息表。
附件
推选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表
序号
|
学院(部、平台、设计院)
|
候选人名额分配
|
1
|
化工与制药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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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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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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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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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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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兴发矿业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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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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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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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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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电气信息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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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土木工程与建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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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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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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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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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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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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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电数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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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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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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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生态与生物工程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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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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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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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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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商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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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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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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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外语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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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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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设计学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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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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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设计院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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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体育部
|
1
|
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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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
1
|
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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磷工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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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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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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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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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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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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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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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博士点主建学院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人数为3人;其他学院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人数为2人;外语学院、艺术设计学院、体育部和研究设计院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人数为1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