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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学院团委学生会量化考评评分细则

日期:2018-10-17阅读次数:

一.总则

1、理学院团委学生会各成员的日常考核由秘书处负责执行。

2、秘书处实行评分制,初始分为12分,按照本章第二条内规定进行评分。

3、每学期初为一个结点,记初始分,各学期分数不累加。

4、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扣分达到6分重新学习。

二.细则

1.会议制度 (1)会议通知:收到短信等其他通知未回复扣2分,会议通知未传达到位、未组织落实扣2分。

(2)会议考勤:迟到早退扣2分,未出席扣3分,影响会场纪律者扣2分。各部长如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会议者,需至少提前半小时向主席团请假,否则视为缺勤一次。请假累计三次者,视为缺勤一次,一次扣3分。

2.值班制度 (1)值班迟到或者早退扣3分。

(2)未按规定到办公室值班扣3分。

(3)值班期间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发现一次扣3分。

(4)值班期间未按办公室老师要求完成任务一次扣3分。

3.人员要求 (1)打架斗殴者扣3分。

(2)考试挂两科及其以上者扣3分。

(3)不尊敬师长或经常与人产生矛盾冲突者扣3分。

(4)对老师或团委学生会不满,私下埋怨造成一定不良影响者,一次扣3分。

(5)团委学生会成员在外面应保持良好的形象,有影响形象者一次扣3分。

(6)团学联干部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关爱同学们的生活及学习,违者一次扣3分。

(7)团学联干部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违者一次扣3分。

(8)团学联干部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勇于承担责任,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活动,违者一次扣3分。

(9)团学联干部在活动中要协调好工作,有效领导和管理本部门的成员,违者一次扣3分。

(10)团学联干部要打好群众基础,与其他部门沟通良好,和睦共事,违者 一次扣3分。

(11)团学联干部能根据本部门的宗旨,独立制定出工作、活动方案,违者一次扣3分。

(12)团学联干部要具有高度的责任感,较高的应变能力,讲究方法,周密性好,违者一次扣3分。

(13)团学联干部在活动中应有理性的思考,加强自我意识,不要为了办活动而办活动,违者一次扣3分。

(14)团学联干部在活动中应抱着爱岗敬业的态度,不能半途而废,渎职,违者一次扣3分。

4.活动制度 (1)大型活动延误工作者,但活动可以顺利进行,扣3分。

(2)大型活动延误工作者,但活动可以无法顺利进行,扣6分。

(3)干部在活动中指导干事态度消极,不积极配合活动展开,一次扣3分。

(4)大型活动中没有安排好工作人员,造成秩序混乱,一次扣3分。

(5)大型活动没有提前通知活动时间,一次扣3分。

(6)大型活动没准备好活动所需物品,一次扣3分。

(7)大型活动中迟到、早退扣2分,缺席扣3分。

(8)举办活动时,对突发状况处理不好,一次扣3分。

(9)举报活动时,不能按照策划流程,随意更改,造成活动效果不理想,一次扣3分。

(10)在学院活动中表现消极者扣3分。

5.工作制度 (1)未按时完成应完成工作,工作上交延误扣3分。

(2)在工作过程中,态度消极,一次扣3分。

6.举报制度 (1)滥用职权,违反纪律者被举报,一经核实扣6分。

(2)举办活动时,现场秩序混乱被举报,一经核实扣6分。

(3)主席团或部长对部门监管不力被举报,一经核实扣6分。

(4)有欺压或言语辱骂干事者被举报一次扣6分。

(5)有假公济私,借工作之名谋私利者被举报一次扣3分。

7.加分制度 (1)在活动中受到院级领导表彰加3分。

(2)在活动中受到校级领导表彰加6分。

(3)成绩优秀并获得奖学金者加3分。

(4)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者加3分。

(5)积极上进,勇于争先,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学院影响力者加6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