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注:
1.成绩核算公式:复试总成绩100分,按专业素养50%、外国语能力测试20%、综合素质30%计算。
2.录取原则:按照复试阶段,实行分批次录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再录取调剂考生。各批次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过程中如有不诚信行为且经查实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
4.监督电话:
5.类型:学术上线、专硕上线、学术调剂、专硕调剂;
6.学习方式:全日制、非全日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