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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张蔚榛奖学金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4-10-21  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弘扬张蔚榛先生高尚的个人品格和严谨唯真的治学精神,激励广大学子涵养品格、刻苦学习、潜心科研引领水利与环境未来科技,争做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特设立“张蔚榛奖学金”

一、奖励对象

“张蔚榛奖学金”由学业奖学金创新实践奖学金两部分组成。

学业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武汉大学、北京工业大学、同济大学、河海大学等高校如下范围内的优秀学生:

1、在校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全日制普通本科生;

2、基本学制年限内在籍的全日制普通类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博士、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转博第一年可按硕士生标准参评(以上均不含定向、委培生);

3、获奖学生均为水利类或水处理环境类专业在读学生;

学业奖学金本科生获奖金额为2万元/人,硕士研究生获奖金额为3万元/人,博士研究生获奖金额为5万元/人。

“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根据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审定,并下发到各单位,请选送单位根据名额进行等额推荐。“创新实践奖学金”评选单独通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学业奖学金”的本科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勇于创新,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5)学习刻苦,成绩优异,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2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综合素质测评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20%。

2、申请学业奖学金的研究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平均成绩排名处于本专业年级前20%;

(5)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学业奖学金”评定:

(1)受到学校违纪处分;

(2)在学术研究中,有学术不端行为;

(3)在科研工作或临床实践中,造成重大事件及损失;

(4)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

(5)在申报评选的学年内有课程不及格现象;

6)无故未按学校规定注册;

(7)其他有损学校声誉的行为。

三、奖学金申请与评选流程

“张蔚榛奖学金”评选由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负责组织并研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由捐赠方代表,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领导及教师代表、学生工作办公室成员等组成。各项奖学金申请与评选流程如下:

1、学业奖学金由学生本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本科生见附件1,研究生见附件2)

2、各评奖学院按照张蔚榛奖学金管理办法进行内部评选确定推荐名单,并进行公示;

3、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审议并确定最终获奖名单。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一)请于 2024 年 11月 8 日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通过邮箱报送至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张蔚榛奖学金评选邮箱(826807491@qq.com),纸质版邮寄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八一路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田老师,027-68772205。

(二)推荐材料包括:

1.张蔚奖学金候选人信息汇总表(附件 3、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为 PDF 文件格式,其中推荐人情况汇总表另需提供 WORD文档。

2.《张蔚榛奖学金申请推荐表》(附件 1、2)及附件材料电子版,推荐表必须按要求签字并加盖选送单位公章后做成 PDF 文件。

3.被推荐人学生证、身份证(正反面印在同一张纸上)和银行卡扫描件 PDF 版。(注:奖学金将直接汇入学生本人账户)。


、其它

1、每年奖学金评选结束后,各评奖学院组织奖学金颁奖仪式并进行宣传,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根据需要适时组织举办集中颁奖仪式。

2、其他未尽事宜由金科环境基金委员会负责解释或做出补充说明。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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