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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通报批评【2025】01号

通讯员: ;发布时间:2025-01-06  点击数:

全院本科生:

为严肃校纪校风,树立良好院风学风,根据《武汉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武汉大学学生纪律处分办法》和《武汉大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张同学(学号:2022*******22)于2024年11月16日-11月21日未办理请假手续擅自离校,给予院内警告。

希望该同学能够认真反省,汲取教训,改正错误,在今后的学习中自觉遵守纪律。望全体学生引以为戒,维护良好校园秩序。

学生本人如对此次公布的处理决定有异议,可在1月9日18:00前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诉,或联系年级辅导员邓老师(027-68772205)。


武汉大学水利水电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2025年1月6日


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电话:027-68772215学院邮箱:sdxy@wh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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