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发布人:    日期: 2024-11-26 10:15    阅读


武大城设函〔20239


关于印《武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

实施办法的通知


全院各单位:

现将《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中共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委员会

2023515







城市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为助力青年教师成长,培育一流师资队伍,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学院拟在专业教师和专职科研人员中推行“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形式

“青年教师导师制”是指为青年教师配备职业导师,通过“传带”促进青年教师快速成长的教师培养管理模式。由青年教师与学术骨干教师遵循自由组合、双向选择的原则搭配成为师徒对,导师将从理想信念、职业道德、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和专业素养等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全方位指导。培养周期一般为两年,周期结束后可自愿续签或更换组合。

二、遴选条件

导师:正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和优秀的师德师风。

青年教师:45周岁以下中级/副高级职称青年教师,均可自愿选择参与。

鼓励学院各学科之间交叉选择。

三、工作职责

(一)立德树人

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牢记立德树人的根本宗旨,强化敬业精神与责任担当,切实肩负起教书育人的光荣使命。

(二)人才培养

1)课程教学方面,青年教师应积极参与导师的课堂教学(每学期不少于2次)。条件成熟的师徒团队可以开展集体备课、教学观摩、教学研讨、教学竞赛辅导、集体申报教学成果奖和精品课程、合作编写教材等,激励和引导青年教师不断提升教学技能。

2)指导学生方面,导师应当带领青年教师共同开展对学生的科学研究指导,尤其是硕博士研究生的学位论文指导,共同加强对学生学位论文的过程管理,不断提升学生学位论文质量。青年教师可担任指导教师的硕士、博士生副导师,具体事宜由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统筹协调。

(三)学术研究

1)导师应当引导青年教师开拓学术视野,聚焦研究前沿。为青年教师论文撰写、项目申请、课题论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提升研究能力和学术水平,争取重大科研项目立项和高水平论文发表。

2)师徒团队应建立合作交流机制,通过合作撰写论文、合作申请课题、合作咨政建言等形式,发挥团队智慧,合力产出具有影响力的科研成果。

(四)社会服务

1)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提升教学科研成果的社会化服务力度。师徒团队应面向国家和地方急需的战略性研究、前瞻性研究、公益性研究和设计课题开展合作,争取形成有较大影响力的应用实践成果。

2)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校企合作,并结合研究生的培养推进青年教师的成果转化。

四、素质拓展和科研训练

每年参与完成“三个一”活动:

1)参与一次青年教师素质拓展活动。

2)结合学校青年教师讲课竞赛,青年教师每年讲一次示范课。

3)青年教师须主持或参与一次学术交流讲座。

五、政策与制度保障

(一)经费支持

学院将为青年教师素质拓展和科研训练活动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

(二)激励机制

1、将导师对青年教师的指导纳入绩效评价体系,在考核和业绩中予以体现。给予完成基础指导工作的导师每年2个绩点的工作绩效奖励。

2、对指导青年教师在校级及以上教学竞赛、一流课程建设获奖的、获批国家级科研项目的导师给予额外的绩效奖励。

3、青年教师作为副导师协助导师指导研究生,在实践中积累指导学生的经验,导师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解研究生培养绩效,上报后由学院最终核定。

4、导师可根据青年教师参与学生论文指导、科研项目等的实际贡献情况,在成果署名、经费分解等方面给与支持。


城市设计学院青年教师导师选择意向表

青年教师信息

姓名


性别


政治面貌


职称


专业/研究方向


从事教学

工作时间


课程开设情况


意向导师

导师姓名


职称


专业/研究方向


未来工作规划(主要包括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提升计划等)


青年教师签字:







导师意见:




签名:



学院意见:




签名: 公章



















城市设计学院师徒对年终总结表(XX年度)

青年教师信息

姓名


专业


职称


导师

信息

导师姓名


专业


职称


师徒对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教学、科学研究、社会服务能力提升方面的成果)


青年教师签字:







导师签字:







学院意见:




签名: 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