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招生计划
2025年护理学院计划招收全日制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共计4人,其中伦理学专业3人,材料加工工程专业1人。
二、报考条件
报考条件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网址为:/whu/smu_wdyz/info/1008/6713.htm,其中外语水平须符合下述条件之一:
(1)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含共同)在学科领域高水平期刊上发表英文文章,被SCI、SSCI、A&HCI收录;
(2)雅思(IELTS)成绩7分及以上或托福(TOFEL)成绩100分及以上或GRE成绩320分及以上(有效期内)。
(3)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留学国语种是英语的)。(2020年6月1日之后获得学位、学历)。
(4)参加“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合格线要求。
外语水平满足上述1-3条的考生,可申请免试外语(报名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免试”)。是否准予免试,以学院审核发布的结果为准。
外语水平不满足上述1-3条的考生,选择第一批次报名(详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第十二部分),在报考系统中外语水平考试选择外语科目,参加2025年3月15日上午举行的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外语水平考试,外语成绩未达到合格线要求不予录取。
三、组织管理
(一)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博士招生考核录取工作。
(二)学院按一级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负责候选人确定及对考生进行综合考核。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组长和成员由学科推荐、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四、网上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流程和要求请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11月22日-12月13日(第一批次)。
(二)资格审查
学院根据《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要求和申请者上传的申请材料,对报名资格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者,不予准考。对逾期未按要求上传文件、不符合申请条件或材料不全的申请人,不予受理。必要时可要求申请者另外提交申请材料原件,以供查验。
对弄虚作假、提供不实信息的申请者,不论何时,一经发现查实,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参加考核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将相关行为及处理结果通知其所在单位,并与推荐人一并记入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失信档案。在当年博士生入学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五、提交申请材料
(一)材料寄送时间
申请第一批的考生须在2024年12月20日之前(以发件日的邮戳为准)向学院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第二批时间见后续通告。
(二)材料寄送地址
网报成功后,申请者须及时向学院教学与科研办公室寄送纸质版申请材料。为提高寄送效率,请务必使用“顺丰快递”,邮寄材料外部请注明“博士生申请材料”,逾期不提交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具体邮寄地址如下:
收件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15号武汉大学医学部2号楼418办公室
收件人:张老师
联系方式:027-68789337
(三)邮寄材料清单及要求
①外语水平支撑材料(含申请免试的证明材料)。包括已发表英文文章的全文、期刊封面及目录,检索证明并加盖公章;或英语成绩单复印件;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复印件。
②入学申请。含个人基本情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
③《武汉大学2025年博士研究生考生信息卡》(网报系统打印)。
④最后学位、学历证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学信网学籍认证报告,本校应届毕业硕士生也可提供学生证复印件。在境外教育科研机构获得学位、学历的考生,须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复印件或者学校出具的预计毕业时间的证明。
⑤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相关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出具的《专家推荐书》(网报系统生成打印。推荐人姓名、所在单位、职称等信息将对外公布,向我校推荐过考生、但考生存在提交虚假材料、考试舞弊以及实际信息与推荐意见明显不符合者,请勿再向我校推荐考生)。两份推荐信请分别密封并由推荐专家在封口骑缝处签字。
⑥本科与硕士研究生课程成绩单(须加盖出具单位的公章)。
⑦相关证明、说明材料。包括硕士学位论文(应届毕业硕士生毕业论文摘要、目录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所获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陈述和证明;说明个人特别成就、能力的其他材料。
六、确定候选人
学院以学科为单位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评议,做出评价结论。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专家组评议结果按不超过招生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候选人,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
七、综合考核
(一)考核时间
学院将于2025年1月-5月举行综合考核,具体时间及安排将在学院官网另行通知。
(二)考核形式
综合考核的形式主要包括:笔试、面试,考核过程全程录音录像。
1、笔试: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笔试,所有候选人必须参加。
2、面试:学院按一级学科组织考核专家组。考核专家组由不少于5名本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的博士生指导教师组成,具体负责考核工作。
(三)考核内容
1、笔试。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习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候选人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考核形式包括文献阅读、现场抽题作答、口语和听力等。
3、培养潜质。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考生需根据本人的科研经历、科研成果、对拟从事学科领域及研究方向的认识和展望、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制作PPT并做口头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
4、关于加试
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跨一级学科考生报考不需要加试。
(四)考核成绩及计算方法
考核专家组对候选人的外语水平和培养潜质分别按百分制打分,并按以下公式计算考核总评成绩。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笔试成绩×30%+外语水平×30%+培养潜质×40%
(五)综合考核收费180元,收费办法及要求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八、录取
请见《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第二批次(待定):学院将根据第一批次生源及计划使用情况,决定是否开展第二批次报名招生,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九、其他事项
关于导师的研究方向及个人简介,请查阅护理学院网站“师资队伍”版块,网址:/whu/smu_sns/。
本细则未尽事项,按照《武汉大学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的相关内容执行。
监督及咨询电话:
武汉大学护理学院:027-68789337
武汉大学研究生院:027-68754920
武汉大学护理学院
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