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双一流”学科建设远景目标,结合中心人才培养实际需求,鼓励研究生积极开展学术交流,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凡研究生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全国性规模的国内学术会议,以及有影响的专题学术研讨会并提交论文者,均可申请中心资助。
第二条学术会议资助范围包括:因参加会议所产生的差旅费(交通费和住宿费),原则上每人每年资助一次,经费为2000元。
第三条研究生申请学术会议资助,需提前一个月填写《研究生参加学术会议资助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报请中心审核通过后,方能获得资助。
第四条相关报销手续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财务规定执行。获资助研究生本人需提供会议邀请函、参会新闻链接、参会照片、论文收录复印件(本人部分)、有效票据等材料。报销标准原则上不超过2000元,不足2000元时按实际票据报销。
第五条其他未尽事宜,由中心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武汉大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中心
2021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