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潘琳 闫振宇)为探索实践教育模式,弘扬法治精神,洪山区法律援助中心与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共建实践基地及志愿者队伍。5月5日,签约仪式暨大型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活动在我校举行。
校党委副书记、副校长王传中,洪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窦梅,武汉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处处长陈汉君,洪山区司法局局长秦瑞林,洪山区司法局副局长彭汉琍以及我校相关单位负责人出席活动。
双方签订了协作意向书。根据协议,将在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设立研究生志愿者队伍法律援助联络站,在洪山区司法局建立研究生志愿者队伍法律援助实习基地;我校法律援助中心每年在法学院负责招募20名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成立研究生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双方共同组织指导活动的开展。
王传中寄语法学院学子心怀社会,掌握过硬专业本领,做一个甘于奉献的志愿者。
窦梅希望通过活动向广大市民普及法律知识,拓宽公益之路。
仪式后,来自洪山区的10名法律援助律师和我校志愿者共同参与了法律援助志愿服务活动,为前来咨询的群众宣传法律知识,解答问题。
此次活动由武汉大学团委、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武汉大学法律援助中心主办,法学院团委、法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武汉市洪山区司法局理论学习小组承办。旨在帮助广大人民群众树立起法律意识,增强法制观念,宣传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形象,促进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提高公众法律意识,使得更多的人懂法、用法、守法。
(编辑:付晓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