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强化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激励广大研究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全面发展,努力成为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时代新人,根据《关于评选2023-2024学年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的通知》精神,结合实验室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评选对象
二年级及以上在籍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研究生。
二、评选名额
优秀研究生名额(含优秀研究生标兵)不超过参评基数的20%,优秀研究生标兵不超过1名(包含在优秀研究生的基数内),各班具体指标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研究生”评选条件
1.热爱中华人民共和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素质过硬;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
3.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为人正直,诚实守信,作风正派,乐观进取,道德品行好,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4.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具备较强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5.积极参加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创新创业、文化体育、志愿服务等活动,具有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
(二)“优秀研究生标兵”除应具备上述“优秀研究生”条件外,还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获得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在学术科研活动中成绩显著。在国内外权威刊物发表高水平论文,个人科研成果在专业领域内具有先进水平或有较大影响力;
3.在科技创新、实践公益、志愿服务活动或比赛中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
4.对国家、社会和学校做出特殊贡献,为学校赢得荣誉或积极的社会影响。
(三)在读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被评为优秀研究生:
1.受到校纪处分、通报批评,或有不良行为记录;
2.存在经查实的学术失范行为;
3.因个人不当言行给国家、社会、学校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
四、工作程序
评选工作坚持公正合理、实事求是、保证质量的原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优选的评选办法,具体程序如下:
(一)学生申请
有意向申报的研究生,在“智慧研工”系统的“个人荣誉称号申请”服务中进行申报,提交后在“评奖评优申请结果查询”中,点击“申请表导出”,下载打印《优秀研究生(标兵)申请表》,经导师签字同意后,附上个人相关证明材料,于10月10日17:00前提交所在班级评审委员会。
(二)班级初评
各研究生班级建班级评审小组,由班长、班委、学生代表、班主任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查、在班级内部通过投票等方式确定推荐人选及排序,名单确定后在班级内公示1个工作日,并于10月14日17:00前提交至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三)实验室复评
实验室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由实验室领导、班主任代表和班长组成。实验室评审委员会对各班上报的推荐人材料进行复核,确定优秀研究生候选人上报名单。各班排序第一的同学作为优秀研究生标兵候选人,经实验室评审委员会投票后确定研究生标兵最终推荐名单。推荐名单确定后在实验室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辅导员和分管领导分别在“智慧研工”系统“荣誉称号审核”中进行审核。
(四)学校审定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对各培养单位推荐名单进行审核,并报学校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无)学校表彰
学校统一发文对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标兵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相关材料存入研究生个人档案。优秀研究生标兵另发奖金1000元。
五、工作要求
评选推荐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把质量关。如发现学生申请人有弄虚作假或不实之处,一经核实,立即撤消申请人获评荣誉称号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理。
附件一:
班级 | 学生基数 | 优秀研究生推荐指标 |
2019级博士班 | 15 | 3 |
2020级博士班 | 29 | 6 |
2021级博士班 | 67 | 13 |
2022级硕士1班 | 40 | 8 |
2022级硕士2班 | 28 | 6 |
2022级博士班 | 92 | 18 |
2023级硕士1班 | 39 | 8 |
2023级硕士2班 | 36 | 7 |
2023级硕士3班 | 78 | 16 |
2023级博士班 | 92 | 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