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企业可以建立在家庭基础之上,但是古代商队的冒险行为通常由“合资基金(joint-stock funds)”提供。融资多达十几名投资者,即贸易商的家庭成员和商业伙伴,但也可能仅仅是富有公民,将以金本位计算的各种资源集合在一起,为贸易商的商业旅行提供资金。这种投资常常会长达十年,并且预期会为投资者带来其投资数量一倍以上的收益,加上一些额外的利润。信贷常常借进借出,债务产生利息,而且常常体现为复利。债务票据也是能够交易的;它们是类似中世纪汇票的可流通票据。这些商人已经意识到价格和市场机制的波动,并且尝试利用任何可能的机会从中获益。他们受到对地位渴望的刺激,这从他们已经被发掘出来的大型住宅就可以看出来。至于利润,就像对一个过于狂热的商人的一句警告所表达的那样:“你热爱金钱,但你憎恶你的生活”。
亚述商人是美索不达米亚长途贸易商最著名的例子,他们的工作背景是,尽管国家的所有参与——出口商品都是来自皇室或寺庙的盈余,而在公元前第一个千年,长途贸易商往往是皇室商人,他们表现出所有以市场为基础和利润导向型的贸易方式。即使是当他们代表政府的时候,这些商人也是亲自承担了他们经营活动的风险,并且采用各种策略将其最小化。因此,在整个古代近东的历史当中,基于市场的交换活动主导了贸易领域,在长途贸易中更是如此。这一经济领域是创业活动的一个领域,可以用新古典理论的概念进行有益的分析。然而,可能有争议的是,按照这种“两部门”模型,那种古亚述人的情况,以及整体而言的(长距离)贸易范围,都不是大部分古代近东历史的主导性经济结构和他们中大多数人经历的生活的主要特征。正如一位对于公元前三千年的私人企业家精神的作用最毫无保留的支持者观察到的,看起来比较明显,“古代世界的个体常常从一个利润动机得到他们动力,同时——按照传统做出经济决策”,不过虽然“城市人口的很大比例----能够自由从事商业活动”,“最大比例的人口---完全依赖于控制了他们劳动力的制度”(只是到了公元前第一个千年,特别是公元前7世纪末期、6世纪和5世纪的早期的美索不达米亚平原南部,人们才能找到一个经济大体上转向市场为基础的交易行为的例子。这一转变带来了集约边际上的经济增长,同时又在扩展边际上有经济增长,这可能是一个“马尔萨斯奇点”的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