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政策对1850年之后世界的创新产生了直接或者间接的影响。从竞争政策到金融监管,再到知识产权等各种政府的监管政策都决定了公司创新所选择的道路。政府对创新的另一个重要影响渠道是军队从十九世纪和二十世纪以来对新技术的需求日益增长,这就为开发和购买武器以及船舶、飞机、计算机和电信方面的创新提供了资金。在1945年之后的这段时期,甚至可以看到政府对工业内部的研发活动提供资金、而且大学校园内的政府实验室,以及同时从事民用和国防相关研发活动的大学等方面都取得了增长。
至少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在德国、英国和美国,对有组织研发活动民用领域应用进行公共资助就变得和重要了。在这三个国家当中,公共资金支撑的研发活动最初的关注点都是农业。例如,1851年,在德国的萨克森州开设了第一个获得公共基金支持的农业研究站,然后在接下来的25年当中,在后来成为德国的整个地理区域内,又开办了74个获得公共资助的农业试验站。部分原因是由于在德国以大学为基础的工业化学研究以及农业应用不断增长的实力,这一广泛的农业研究站网络的建设也影响了其他工业经济体中类似机构的发展。在英国,在罗桑斯特成立的、后来变成英国领先的公共资助农业研究机构,是1843年由劳斯作为一个私人融资研究机构而成立的,但是到1912年,这个研究机构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公共资源。
在美国,1862年的《莫里尔法案》(Morrill Act)为公共资助的高等教育奠定了基础,它也同时扩大了联邦和州政府为农业的研究和推广活动提供的资金。主要来自美国各州政府的公共资金,也支持了这一时期支撑了美国矿产和相关原材料产出的,在采矿工程、地质学和相关领域的新研究和教育机构的发展。
其他欧洲大陆的经济体在十九世纪末期和二十世纪初也开始投资于公共研究。随着挪威1897年成立了国立农业大学,1900年成立了渔业委员会,在二十世纪初,政府资助的农业和渔业研究都得到了扩张。二十世纪初期,丹麦政府资助的农业研究(主要是乳制品工业)支持采用先进的加工技术以促进出口增长(Edquist and Lundvall 1993)。
在十九世纪末,政府在支持创新中的作用扩大到了军事应用领域。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海军舰艇是英国与德国之间加速军备竞赛的焦点,这是政府增加海军技术开发投资的催化剂,甚至改变了两国私营企业、军事客户和国有生产设施之间的关系。虽然政府的兵工厂和造船厂在十九世纪中期工业国家的武器产量中占了很大一部分,但这种海军军备竞赛扩大了私营公司在提供技术先进的部件和武器方面的作用。
在十九世纪末和二十世纪初经营的、为英国和德国政府不断扩大的先进武器需求服务的大型工业公司,是武器设计和制造,以及有着更广泛的民用应用的先进金属加工和制造技术中,国际技术转让的重要工具。根据特雷比尔科克(Trebilcock1973)的研究,西班牙、俄罗斯、奥匈帝国和其他外围的欧洲经济体的政府与领先的英国和德国的武器公司签订合同,在本国经济中投资造船厂和兵工厂,既生产先进武器(主要是军舰及其操作的大炮),也培训国内工程师和工人掌握装备和生产这些武器所需的先进技术。在最先进的欧洲经济体中,政府扩大了对武器开发和生产的投资,从而产生了重大的国内和国际经济外溢效应。
由此看来,在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的发展历程当中,政府在技术创新中的作用都不可忽视,不论是基础的农业,还是军事技术领域,以及由军事领域催生的飞机、船舶和计算机等工业领域,政府的资助往往是先行资本。从而,那些认为政府对创新无足轻重,甚至有负面作用的观点,着实值得商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