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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法学院图书馆办理离校手续通知

发布者:liuhua   更新时间:2013-05-08 16:02   阅读:

1、办理时间:2010年6月15日开始

星期一至星期五 8∶00~11∶30、14∶30~17∶30

2、办理地点及手续项目:

101报刊厅总还书台:检查有无未还图书。

105电子阅览室:提交(或确认)论文电子版并签署学位论文使用授权协议书(仅对硕、博士毕业生)。

101报刊厅毕业生离校手续办理处:硕、博士毕业生交纸本论文一份,离校单上盖章。

温馨提示:

(1)办理离校手续时请务必携带离校程序单。

(2)有需要退押金的同学请提前一天告知院图书馆,凭押金收据退还押金。

(3)离校手续办理后,自助复印卡作废。

(4)硕、博士毕业生请事先通过邮件提交论文电子版,具体办法请参见本馆网站或本院研究生工作网站相应通知。

法学院图书馆

2011-06-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