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院党委的指导下,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积极组织各研究生党支部和全体研究生党员按照公开承诺的总体要求,结合各支部及党员实际情况,提出践行承诺的具体措施,扎实开展公开承诺活动。我院研究生各支部共923名党员为做好表率树立先进典型,在同学中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围绕立志成才、报效祖国、刻苦学习等方面做出以下承诺:
一、坚持政治理论学习,加强思想道德建设,提高党性修养。严格恪守党的章程和纪律,做到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诚实守信为重点,提高自身党性修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着力培养个人良好思想道德品质,带头弘扬正气。
二、紧抓学习学业,规范学术研究,树立学风典范。在坚持本专业学术科研的基础上,做到广涉群学,丰富自身知识体系;端正学习态度,带头抵制学术腐败,营造健康的学术氛围和良好的学风,带头树立积极向上的学术典范。
三、注重理论联系实际,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服务人民群众。关注国家社会热点和焦点问题,结合专业背景,积极投身各种社会公益活动;开展“结对帮扶”活动,帮助解决人民群众与同学们最关心、最直接、最实际的利益与维权需求,传递法律知识,弘扬法治文化。
四、坚定党的思想路线方针,践行科学发展观,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坚定共产主义信仰,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决抵制破坏国家民族团结的不良风气,坚决维护稳定、安全、团结和繁荣的政治局面;严格要求自己,在广大同学中率先树立典范,充分体现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
六、全面提升个人素质,做好个人规划,做一名合格社会公民。养成良好心理素质,塑造健全人格,促进自身全面发展;努力做好学习学业和职业生涯规划,将个人发展与国家社会发展相结合,将个人命运与国家民族命运相联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中,实现个人价值。
通过承诺,我院研究生党员进一步树立表率作用,展示了先进形象,在广大同学们中树立起了良好的典型。在接下来的一些列创先争优活动中,我院923名研究生党员将用实际行动来践行承诺,在广大研究生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