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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发布者:zq   更新时间:2013-03-18 15:20   阅读:

关于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的通知

法学院研究生各党支部:

在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中实行公开承诺,是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的内在动力,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的重要方式;是新时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增强先进性意识、树立先进性标准、践行先进性要求、展示先进性形象的具体实践;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基层党组织、党员自我提升和自我约束能力的有力措施。为认真做好公开承诺工作,根据中央办公厅、中共湖北省委以及武汉大学相关文件精神,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决定遵照《意见》要求,精心组织,抓好落实,法学院各研究生党支部及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推动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

一、基本内容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必须落实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目标要求,把重点放在推动基层党组织和党员立足本职,在平时工作中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作用上。

各研究生党支部实行公开承诺,要注意体现先进性、注意结合本支部职责任务及支部实际、注意联系群众。研究生党支部公开承诺应立足加强党支部基础建设,党支部成员队伍建设、党支部活动建设和党支部基本制度建设等几方面进行。党支部基础建设包括党支部成员良好配置,各支部建立完整的党员发展过程台账(包括提交入党申请、入党积极分子、计划发展及党员基本情况台账);党支部队伍建设包括党支部班子成员建设(支部成员定期学习党员发展流程,做到发展党员工作有计划,程序规范)以及对支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进行培训教育;党支部活动建设是指各支部承诺通过开展组织建设活动和特色主题实践活动加强党员教育;党支部基本制度建设是指各支部要建立健全支部内部工作和管理制度。

二、工作安排

1、公开承诺:各研究生党支部在调查走访了解本支部实际情况后,认真做好本支部年度公开承诺工作,结合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制定支部年度工作目标提出承诺事项。

2、审核确定:各研究生党支部做出承诺后请在3月28日以前将支部承诺以电子版和纸质版形式提交研究生党总支审核确定(电子版发送至zhangqiong@whu.edu.cn)。

3、公开公示:承诺事项确定后,研究生党总支将利用法学院研工网对各支部及党员承诺进行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4、公开评议:针对各支部及法学院研究生党员公开承诺的践行情况,研究生党总支将适时组织党员、群众进行评议。

法学院研究生党总支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