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各毕业班团支部:
2014届毕业生毕业离校在即,按照校团委的统一安排,结合本院实际情况,院团委决定将于2014年5月14日——5月21日集中开展武汉大学法学院2014届毕业生团费收缴及团员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团支部负责人按照每名团员0.6元的标准收缴本团支部的团费。
二、对于我院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下列人员,无需上交团费:
1、已加入中国共产党的共青团员;
2、因年满28周岁而自动退出共青团的原共青团员;
3、已经办理退团手续的原共青团员;
4、未将团关系转入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共青团员。
三、工作程序:
1、请各团支部负责人在5月18日(周日)12:00之前将团组织关系转出表格(见附件)填写完毕并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
yidoying@126.com )
2、我院研究生会工作人员将在5月19日(周一)16:00—17:00在法学院232办公室统一进行团费收缴工作,请各团支部负责人携带纸质版的团组织关系转出及团费缴纳汇总表按时上缴团费。
四、注意事项:
1、若团支部负责人因故无法前来缴费,请找人替缴;
2、各团支部负责人缴费时请尽量缴纳整钱。
共青团武汉大学法学院委员会
2014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