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18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及学位论文答辩工作日程
时间 | 工作事项 | 负责人 | 备注 |
3月5日-3月16日 | ①审核学分 ②办理学位申请登记手续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4月9日-网上评议截止时间前 | ①学院审核资格论文原件 ②学校研究生院审核资格论文原件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研究生院学位办217室 |
正式答辩前一个月,具体时间由各教研室安排 | 预答辩 | 导师、答辩秘书 | |
网上评议截止时间前 | 论文检测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4月初 | 领取答辩袋 | 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以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 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 校研究生院学位办217室 | |
4月9日-5月11日 | 申请人登录系统,提交相关信息 | ||
正式答辩前一周 | 办理答辩手续 | 李旌艳 | 230办公室 |
5月31日前 | 学位论文答辩 | 导师、答辩秘书 | |
答辩后两天内 | 提交答辩材料 | 答辩秘书 | 230办公室 |
二、有关说明
(一)成绩
成绩单:学分符合要求后,由教学秘书统一办理。
(二)办理学位申请登记、资格论文审核
①申请人提交本人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学术论文的刊物原件供审核;
②资格论文期刊目录
2012级及以前学生参见:
2013级-2015级学生参见:
武汉大学博士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暂行规定(2013年发文).doc
(三)预答辩
由教研室安排预答辩,填写《预答辩记录表》(/whu/mu_gs/mu_www/ziye/download/teach/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表格在正式答辩结束后由答辩秘书统一交到230办公室。
(四)学位论文电子检测
①申请人将预答辩后修改定稿的论文发给导师,经导师审查后由导师发至指定邮箱:fxy230@126.com,论文字数宜控制在10-15万字以内,论文只检测一次;检测结果将反馈给导师并告知申请人; ②论文格式:电子版论文为word或pdf格式,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可不提交;
③命名方式:论文的命名方式为"姓名-学号-学院系所.doc或姓名-学号-学院系所.pdf。
④论文检测标准:总重复率不得超过20%。(如果学院出台新的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五)登录系统,提交申请答辩信息(具体流程见下表)
①登录系统/whu/mu_yjs/ssfw/login.jsp,账号为学号,原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5月11日前 | 1、填写个人科研获奖成果--导师审核 |
2、提交开题报告申请--院系审核归档 | |
3、提交毕业申请--导师审核--院系审核--研究生院审核 | |
4、提交预答辩申请--院系审核 | |
5、提交评阅申请--导师审核--院系审核 | |
评阅结果返回后 | 6、提交答辩申请(提交前须录入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等信息)--导师审核--院系审核--导师填写答辩结果 |
答辩结果录入后 | 7、提交学位申请 |
注:①无照片的学生请到当地新华社电子摄像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电子照片。 ②网上提交的科研成果应以武汉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申请人为第一作者或其导师为第一作者、申请人为第二作者,不属于此范围的成果不提交。
③网上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博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上填写的一致,《申请表》上第3页所填写的成果信息必须与第1页填写的信息一致。
(六)领取答辩资料袋
答辩袋内材料包括:《申请表》1份、《毕业生登记表》2份
(七)学位论文网上评议
具体要求参见研究生院的通知(另行通知)
(八)学位论文答辩
①网上评议的3份评阅书全部通过后,申请人方可参加论文答辩。
②导师登录管理系统审核学位申请人提交的相关申请并添加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③答辩前三天,由答辩秘书到230办公室办理本专业的答辩公示手续;
④答辩结束后由导师登录管理系统添加答辩结果;
⑤答辩结束后,将《申请表》中审核通过的(1,4)(3,8)页复印13份(B4纸双面复印)交到230办公室。
(九)学位委员会审批授予学位
6月初,法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对答辩结果进行审议,提出建议授予博士学位人员的名单,报社会科学学部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
(十)毕业离校手续
申请人按学校要求办理好各项离校程序后,到法学院230办公室并领取毕业证及学位证。
(十一) 学位档案
①《申请表》一份;
②开题报告登记表一份;
③综合考试表一份;
④毕业生登记表两份;
⑤科研成果复印件一份;
⑥纸本论文3份;
⑦纸质“中、英文论文摘要简况表”(各一份)及“论文使用授权书”(两份)。
附:博士学位档案填写及整理要求
武汉大学法学院
2018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