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度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调研课题立项工作的通知

来源: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   发布时间 : 2025年01月03日 19:57   点击量:

各分团委、直属团总支,校团委专业中心,校级学生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强共青团工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创新,树立鲜明资政导向,大兴调查研究之风,不断提升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现面向全校各级从事学校共青团相关工作和青年工作实践与研究的集体或个人开展2024-2025学年度武汉大学共青团研究课题申报工作。

一、申报对象

全校所有有能力开展课题研究的,从事学校共青团相关工作和青年工作实践与研究的集体或个人。

校团委鼓励本校在职青年教师、专职团干部担任课题负责人,牵头课题研究,对于该类课题,校团委将在课题立项中给予优先考虑;鼓励本校兼职团干部、兼职辅导员、团学骨干和其他同学参与课题申报及研究工作。

二、申报选题

申报选题可参考选题或自选课题,参考选题见附件。自选课题需聚焦与青年密切相关的问题,切实为我校青年教育和共青团事业服务,结合工作实际、学科特点和研究兴趣,自选角度、自拟主题开展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和实践导向。

三、工作流程

(一)课题申报

有意申报课题的人员应结合研究能力、研究兴趣和实际工作需要,填写《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调研课题立项申报书》(附件)并于2025年2月20日前将课题申报书电子版发至邮箱whuqnyj@163.com。每支队伍人数上限为8人。课题负责人可由教师或学生担任,若负责人为学生,需指定一名指导教师。

(二)评审立项

校团委将邀请专家对立项课题的创新性、价值性、可行性和规范性进行评审,决定是否予以立项并划分为核心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立项项目。课题成功立项后,队伍还应提交课题立项书纸质版(要求有指导老师意见及签字、所在单位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至校团委。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项目实施

2025年3月至2025年8月为项目实施阶段,各课题组应组织课题调研的相关工作。

(四)课题指导与培训

课题立项后,青年研究中心对立项队伍进行有针对性的指导和培训。

(五)中期验收

2025年5月,校团委将组织课题研究的中期验收,要求立项队伍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中期报告(含初期研究情况汇报和中后期研究计划)及中期成果,对未通过中期验收的课题取消结题评奖资格。

(六)结题评奖

2025年9月,各课题组将调研成果上报校团委,校团委将组织专家对课题成果进行查重验收,遴选优秀成果评出一、二、三等奖。调研成果于期刊公开发表,并在该公开发表成果或作者介绍处注明“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作为结项评选标准。评选未通过原创性审核的,取消结题评奖资格。校团委将对优秀成果给予资金资助,一等奖最高报销额度为3000元/队,二等奖2000元/队,三等奖1000元/队。

(七)成果转化

优秀成果将通过举行研讨会、线上展示、出版论文集等方式促进推广和应用。在项目结题半年内将调研成果公开发表在国家核心期刊上,并且该公开发表成果或作者介绍处注明“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的,可获得一定金额的特别资助。

四、相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团委专业中心和校级学生组织要以此次课题申报为契机,认真研究当前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大学生成长发展的特点及所面临的问题,并组织好申报工作。申报项目必须在专业教师或专职团干老师的指导下开展。校团委、青年研究中心在课题结题后将视情况评出“优秀组织奖”。

(二)认真调查,务求实效

立项课题应以青年为主要研究对象,以为我校共青团工作和青年工作服务为旨归,恰当运用社会科学研究方法。鼓励广大师生根据自身兴趣和院系特点自主选题,彰显专业特色。

(三)保质保量,注重转化

各分团委(团总支)、校团委专业中心和校级学生组织要注重研究与应用相结合,采取各种积极措施加强对共青团调研课题研究成的宣传、转化、应用。对于优秀研究成果,各单位要加强指导,校团委将择优推荐其参加省部级以上竞赛和评比。

联系人:

张老师 027-68772026

张同学 18707949901

郑同学 15623251878

联系邮箱:

whuqny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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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大学青年研究中心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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