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院教师:
为了加强对教学研究项目的管理,促进项目组成员切实做好立项项目的研究工作,学校将对已完成的湖北省和学校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进行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1.2021-2023年立项的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和2023-2024年立项的校级教学研究专题项目均属本次验收的范围(见附件1-4)。
2.教学研究项目成果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提交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经审核同意后,可视同已通过验收:
(1)由相关主管部门正式验收并出具证明的;
(2)已通过省级以上鉴定的;
(3)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奖励,省级教学研究项目须已获省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奖励。
二、验收安排
1.本科生院将组织对项目进行验收。
2.2021 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未提交验收材料和未通过验收评审的,将取消立项并停止经费使用。对于 2022-2024年立项的教学研究项目,未达到结题要求或因特殊原因无法参加本次验收评审的,可申请延缓验收。
3.验收结果将发文公布。
三、验收材料
项目负责人和教学单位在“ 武汉大学评审系统 ”完成项目 验收材料上传和审核工作。材料系统提交和教学单位审核时间:
2025年 1月 6日至 2025 年 2 月20日。
(一)项目负责人
参照《武汉大学评审系统项目验收操作指南(教师版)》(附件 5),登录系统(https://v208071.kypt.chaoxing.com)进行填报,并将以下材料上传系统:
1.校级项目
(1)验收申请表:本科人才培养专项、课程知识图谱建设专项、数字课程(双语)建设专项提交《武汉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申请表》(附件 6)的 WORD 版和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 格式扫描件。
(2)成果支撑材料:研究所取得的相关成果的电子版材料。
(3)课程知识图谱审核意见表:课程知识图谱建设专项结项需提交签字盖章的PDF 版《课程知识图谱审核意见》 (附7)。
(4)申请变更成员的,校级项目须填写《校级教学研究项目成员变更申请表》 (附件 8),并提交由教学副院长签字、盖教学单位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经本科生院审批后方可生效。
2.省级项目
(1)结题报告书:省级教学研究项目提交《湖北省高等学校教学研究项目结题报告书》(附件 9)的 WORD 版和封面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 格式扫描件。
(2)成果支撑材料:研究所取得的相关成果的电子版材料。
(3)申请变更成员的,省级项目须填写《湖北省高等学校省级教学研究项目变更情况备案表》(附件 10) ,并提交盖教学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扫描件。
(4)注意事项:填写省级结题报告书时,注意封面按要求需填写完整,立项编号、项目名称等信息需准确填写。项目研究人员需在“一、项目基本情况 ”签名处按照省级立项成员名单顺序做好签名登记。
(二)教学单位管理员
1.参照《武汉大学评审系统项目验收操作指南(学院管理员版)》(附件 11),及时登录系统审核材料并提交至学校。
2.申请延缓验收和取消立项的,需提交延缓和取消立项申请的 PDF 格式扫描件。申请需由项目负责人签字、教学副院长审核签字、盖教学单位公章。延缓和取消立项申请发送至邮箱:51457072@qq.com,项目负责人无需在系统提交。
学院联系人:李红香;电话:68756601
学校联系人:朱老师;电话:68755738
系统填报问题咨询:胡安妮;电话:15629020677。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25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