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扣缴2024年度生活垃圾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单位: 总务后勤部

发布时间:2024-12-09

依据《关于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相关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武汉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2年第六十九期)文件精神,对校内有住房的在编教职工按4元/(户·月)(含租借户)收取生活垃圾服务费,2024年全年应收48元/户,由财务部从2024年12月职工工资中代扣。因我校退休人员退休金已转入社保发放,经研究,对校内有住房的离退休人员(含租借户)生活垃圾服务费采取统一从离退休人员年终福利费中扣除。此项工作由学校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电话:68774636。

特此通知

总务后勤部

校园环境管理中心

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