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近日,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要点如下:
根据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聚焦,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要成果;
5.需要注意的是,与在研重大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在研重大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 5 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 1 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五、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纸质版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
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请建议人通过 Email 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电子版(pdf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邮件题目请写明:“Exx-领域建议名称”。各学科相应联系信息如下:
金属材料(E01):metala@nsfc.gov.cn,010-62327144;
无机非金属材料(E02):wuji418@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机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矿业与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机械设计与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电气科学与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与土木工程(E08):yangjie@nsfc.gov.cn,010-62328359;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环境工程(E10):gongyonge10@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与运载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六、申请时间
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校内联系人:耿晓光
联系方式:010-62332207,gengxg@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