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自然通告栏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近日,基金委发布《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要点如下:


根据科学基金深化改革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立项机制,工程与材料科学部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现面向科技界征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一、重大项目定位

重大项目面向科学前沿和国家经济、社会、科技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需求中的重大科学问题,超前部署,开展多学科交叉研究和综合性研究,充分发挥支撑与引领作用,提升我国基础研究源头创新能力。

二、领域建议的要求

1.所建议的重大项目领域应具有组织实施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注重从工程应用实践中提炼科学问题并提出基础研究内容,科学目标明确、聚焦,学科交叉性强;

3.国内具备较好的研究工作积累和研究条件,研究队伍优势明显,且优秀中青年人才储备充足;

4.经过较高强度的支持,有望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方面取得突破,推动产生更多原创性重要成果;

5.需要注意的是,与在研重大项目相近的领域原则上不再接受建议(在研重大项目名称详见附件)。

三、领域建议的主要内容

1.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依据。论述与建议领域相关的科学前沿及国家重大战略需求,着重阐述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2.科学目标、核心科学问题及拟开展的主要研究内容。科学目标简洁明确,核心科学问题要高度凝练并具前瞻性;围绕核心科学问题拟开展的研究内容须有机联系、相互支撑,体现学科交叉性。

3.在相关领域国内已有的工作基础。说明我国研究队伍现状及国际地位,着重论述我国是否具备开展相关研究并取得突破的基础和条件。

四、建议人资格

1.第一建议人应是一线科研人员,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且具有长期从事自然科学基础研究的经历;

2.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总数不超过 5 人;

3.第一建议人和共同建议人同年只能提出或参与提出 1 项重大项目领域建议。

五、重大项目领域建议提交方式

请于2025年1月20日前(以电邮发出时间和寄出邮戳时间为准)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各1份。纸质版材料中所有建议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第一建议人依托单位公章。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双清路83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

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收),010-62326884,邮编:100085。请建议人通过 Email 将“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电子版(pdf格式,模板详见附件)发至工程与材料科学部综合与战略规划处(doeminfo@nsfc.gov.cn)并抄送至各相关学科,邮件题目请写明:“Exx-领域建议名称”。各学科相应联系信息如下:

金属材料(E01):metala@nsfc.gov.cn,010-62327144;

无机非金属材料(E02):wuji418@nsfc.gov.cn,010-62327100;

有机高分子材料(E03):orgpoly@nsfc.gov.cn,010-62328337;

矿业与冶金工程(E04):E4m@nsfc.gov.cn,010-62327136;

机械设计与制造(E05):mech@nsfc.gov.cn,010-62327084;

工程热物理与能源利用(E06):ete@nsfc.gov.cn,010-62327131;

电气科学与工程(E07):ee@nsfc.gov.cn,010-62328301;

建筑与土木工程(E08):yangjie@nsfc.gov.cn,010-62328359;

水利工程(E09):lidp@nsfc.gov.cn,010-62328362;

环境工程(E10):gongyonge10@nsfc.gov.cn,010-62327092;

海洋工程(E11):liujp@nsfc.gov.cn,010-62327137;

交通与运载工程(E12):e12_nsfc@nsfc.gov.cn,010-62327142;

新概念材料与材料共性科学(E13):ncm@nsfc.gov.cn,010-62327074。

六、申请时间

申请书提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20日。校内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关于征集2025年度重大项目领域建议的通告

附件2: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项目领域建议书模板

附件3:工程与材料科学部在研重大项目清单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8日

校内联系人:耿晓光

联系方式:010-62332207,gengxg@ustb.edu.cn

办公地点:办公楼229